
政府已頒佈第374/2025號法令,詳細規定了《就業法》中關於失業保險的若干條款,明確了失業保險的繳費對象、繳費標準和享受標準…
根據該法令,勞動者每月繳納工資的1%作為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每月繳納參與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工資總額的1%。
國家最多支持參與失業保險的勞動者每月繳納失業保險工資總額的1%,並由中央預算保障:
國家預算支持失業保險基金的原則是確保每年基金餘額為前一年相鄰年份失業保險各項支出及失業保險組織與活動支出總額的兩倍,但最高支持額度為參與失業保險的勞動者每月繳納失業保險工資總額的1%。
法令規定,用人單位在招聘新員工並使用殘疾勞動者時,其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率可從1%降至0%,但支持時間不超過自招聘殘疾勞動者之日起的前12個月。
每月失業補助金標準 = 失業前連續6個月繳納失業保險的平均工資 × 60%。社會保險機構在勞動者收到失業補助金決定或每日求職通知期限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勞動者支付失業補助金。

根據金甌省人民委員會剛剛頒佈的“金甌——2026年目的地”計劃,將舉辦兩項區域級規模的活動。
首先是2026年在金甌省舉辦的九龍江三角洲優質大米競賽。該活動預計於2月2日至6日在雄王廣場(薄遼坊)舉行,包括九龍江三角洲優質大米競賽開幕式和閉幕式、綜合貿易展會、水稻生產與銷售對接研討會、大米美食烹飪比賽、優質大米評選比賽等活動。
其次是2026年第二屆金甌蝦節,預計於2026年11月在潘玉顯廣場(安川坊)舉行。
該活動包括開幕式和閉幕式、蝦業展示、展覽和貿易空間、一鄉一品產品展示和美食空間、專業論壇、會議、研討會和競賽、文化體驗、娛樂和旅遊觀光活動。
1月7日,林同省人民委員會頒佈了關於發生在潘切坊(林同省)的麵包中毒事件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此,林同省人民委員會對徐原平先生(1976年出生,居住於潘切坊)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他是林同省潘切坊銷售比博內冷肉麵包車的車主。
徐先生的違法行為包括:加工、供應、銷售導致5人以上健康受影響但尚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程度的食品;違反街頭食品經營中食品安全保障條件的其他法律規定。罰款總額為9200萬越南盾。
決定還規定,徐原平先生必須暫停所有食品加工、經營和供應活動4個月;強制收回並按規定銷燬導致中毒的食品。徐先生必須承擔處理事件、檢查和治療食物中毒患者的所有費用。
麵包中毒事件發生於2025年12月13日上午。林同省沿海地區的醫院接收了多例住院病例,症狀包括腹痛、多次腹瀉、噁心、多次嘔吐、發燒。從12月13日至18日,安福醫院、心福醫院、平順綜合醫院、潘切地區醫療中心共接收並治療了97例病例。
芽莊巴斯德研究所的檢測結果在酸肉和叉燒肉中發現了沙門氏菌。因此,導致近100人在林同省潘切坊食用麵包後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是沙門氏菌。
《公民接待法》、《申訴法》、《舉報法》若干條款的修訂補充法將於7月1日生效。
政府監察總署副署長黎進達表示,新法補充了許多重要規定。其中,突出的是補充了在線接待公民的規定;暫停、終止申訴處理;撤回部分申訴內容。
法律允許在申訴人未參加對話時繼續處理;同時補充了在法律未調整的情況下確定舉報處理權限的原則。
鄉級、省級人民委員會主席以及未組織監察的國家管理機關在公民接待、申訴和舉報處理工作中的責任也在法律中得到了更明確的規定。
法律還補充了總理授權政府監察總署處理舉報的規定;完善舉報內容結論執行情況的跟蹤和督促機制;規定當受保護人故意不履行規定義務時終止保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