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晚,第六高速公路巡邏交通管制隊(第六隊)代表,隸屬於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室,表示已處理在高速公路上嚴重違規的客車。
當天約17時05分,第六隊交通警察小組在執行商業運輸車輛管制計劃過程中,攔停檢查在芽莊-金蘭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臥鋪客車。
通過檢查,交通警察發現司機N.V.D.(53歲,居住於寧平省)沒有駕照。警察對司機D.的“無駕照”行為立案。
此違規行為將被罰款1800-2000萬越南盾,暫扣車輛7天。司機還被立案“固定路線運輸乘客無運輸命令”行為,將被罰款100-200萬越南盾,扣除駕照2分。
此外,交通警察還對車主“將車輛交給不具備駕駛條件的人”行為立案,將被罰款5600-6000萬越南盾。警察還對車主“未向司機提供運輸命令”行為立案,將被罰款200-400萬越南盾。
司機和車主的總罰款金額(平均標準)為8150萬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