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開幕致辭中,總理強調,當前住房需求不僅限於擁有,正迅速轉向租賃或租購,以穩定長期居住,符合支付能力、工作特點和勞動力流動過程。
因此,社會住房政策也需要調整,朝著可持續方向重構居民居住,逐步減少追求數量的思維,確保每個人都有機會獲得安全、符合自身條件和需求的住房。
同時,確定發展社會租賃住房是一項重要、根本和長期的任務,不跟風、不零散。
請注意,這次會議具有統一思想、討論方法和實施解決方案的重要性,以推進下一階段社會住房發展,符合當前實際形勢,總理要求集中評估先前會議已分配任務的執行情況。
特別是住房和房地產市場情況;房地產領域的信貸發放情況;同時提議2026年及後續年份的社會租賃住房指標,尤其是大城市、工業園區、勞動力集中地區的省份和城市。
總理要求討論、統一未來實施的組織解決方案,確保職責、任務、權限正確,特別是加快行政手續改革,削減不必要的中間環節;推進社會住房項目。
其中注意社會租賃住房在辦理手續時進入“綠色通道”、“優先通道”;考慮向有權限的上級提交表彰、及時獎勵在社會住房建設、完善制度和組織實施方面有突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

根據建設部,執行總理的指示,各部委也緊急提議成立由國家設立的“房地產與土地使用權交易中心”。
目前,該部正在完善修改、補充住房、房地產經營領域若干法令條款的決議;向政府提交關於處理社會住房發展法律規定的困難和障礙的若干機制決議草案。
各部委與地方協調審查推進國家住房基金的成立;審查廢除按模板登記的合同手續、公寓買賣活動的通用交易條件,這些條件給企業設置了障礙和困難。
同時審查、明確租賃住房需求,並提議2026年及2027-2030年後續階段的租賃住房發展指標;完善地方住房政策和房地產市場指導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