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胡志明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表示,剛剛打擊並摧毀了一個大規模使用豬肉製作假豪豬、鴕鳥、鹿等肉的生產線。

據此,經濟警察處的多個工作組同時檢查、搜查了一系列場所,包括:由阮文豐經營的食品加工廠(位於巴點鄉29村無門牌號);由陳氏萬福女士擔任董事長的康玉SG生產貿易有限公司(平治東坊平治東345號);由阮飛龍擔任董事長的福祿食品有限公司(春泰東三村春泰東三75/2C號)。

同時,工作組追查了胡志明市及鄰近省份如林同、同奈、得樂等地的冷庫和餐廳,這些地方是這些產品的消費地。

調查結果確定,自2024年底至今,嫌疑人已生產並銷售到市場上超過50噸假貨,包括用豬肉製成的鴕鳥肉、澳大利亞羊肉、豪豬肉(切片)、鹿肉等,價值相當於真貨約100億越南盾,嫌疑人非法獲利數十億越南盾。

截至目前,胡志明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已立案,起訴並暫時拘留8名嫌疑人,以調查“生產、銷售假食品”罪。調查機關將繼續追查,查明原材料供應商和產品消費者,以便依法處理。

據胡志明市公安局稱,嫌疑人的活動是特別危險的行為,引起輿論不滿,破壞營商環境,並潛在地影響人類健康。

摧毀該團伙的結果再次肯定了胡志明市經濟警察在打擊犯罪高峰期的決心和效率,有助於維護治安秩序、食品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和健康的營商環境。

用豬肉製成的假鴕鳥肉、鹿肉、澳大利亞羊肉 – 照片:胡志明市公安局

不要對來源不明的食品掉以輕心

基於上述事件,胡志明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建議,為確保食品安全,消費者應更加關注食品質量;改變在選擇、加工、保存、使用食品時不衛生的行為和習慣;只使用來源、產地明確的食品產品和食品原料。

對於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場所,需要主動採取保護產品的措施,如在有權限的機構註冊商標、外觀設計、專利等,或生產、加工具有獨特識別特徵的食品,應用數字技術來識別、驗證、加密產品信息;

承諾不銷售假貨、來源不明的食品;在食品加工中不使用來源不明、有微生物汙染風險的原料。

同時,積極配合職能部門核實、追溯食品來源,以便依法處理生產、加工、經營假食品、無發票證明來源的食品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