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中旬,財政部向峴港市人民委員會發出文件,建議合作起草規定峴港灣填海造地城市區項目特殊機制和政策的法令草案。總理指派財政部牽頭諮詢,提交政府頒佈法令,作為項目實施的法定基礎。
據財政部稱,該法令預計將詳細規定填海造地城市區建設項目的特殊機制,涉及規劃、投資、財政稅收、土地、資源、環境、進出口和行政程序等方面。
為確保在2月份按簡化程序和順序提交政府,財政部建議峴港市根據《法律規範文件頒佈法》第50條和第51條合作起草草案,同時遵守《土地法》第190條關於填海活動的規定。草案文件需在1月31日前提交至財政部。

填海研究區域預計位於峴港灣,沿阮必成路。該市正在研究形成多功能新城市區的方案,包括自由貿易區、國際金融中心、創新空間以及旅遊度假、購物、娛樂、文化體育等高質量服務。
項目規模約1,500公頃,計劃採用先進填海技術建設人工島,預計新增約48公里新海岸線。目標是形成“城市海洋公園”,既擴大經濟城市發展空間,又確保保護環境、協調峴港灣景觀和生態系統的要求。
為服務於研究和投資準備,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已成立填海理念研究工作小組,評估各種方案並提出符合城市可持續發展方向的解決方案。
在2025年11月峴港市黨委第一次代表大會決議和行動計劃執行研究學習會議上,市人民委員會主席範文德安確認峴港灣填海項目是黨、國家和城市的重大方針,已得到充分討論和仔細考慮。
據範文德安稱,該項目目前仍有許多意見,尤其是關於環境影響。一些觀點認為,在峴港和廣南合併後,發展土地儲備仍充足,因此不一定需要填海。然而,市領導確定這是一個具有戰略意義和象徵意義的項目,旨在創造特殊發展空間。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認為,儘管合併後城市在南部有擴展餘地並將有具體發展方向,但實施峴港灣填海項目對於形成新發展空間是必要的,從而增強吸引力並大力吸引外國投資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