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託研究將嘉義-真成高速公路從BOT轉為BT的建議

政府辦公廳剛剛向財政部和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發出公文,傳達副總理陳紅河關於調整嘉義-真成段西線南北高速公路項目第1部分投資方針的指導意見。

考慮到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的提議,副總理委託財政部在1月31日前指導和支持地方,按照相關規定調整項目方針的程序、手續和決定權限。同時,在出現超出權限的問題時向總理報告。

提議將高速公路投資形式從BOT轉為BT

嘉義-真成高速公路項目第1部分已於2024年6月經國會通過投資方針,採用公私合作伙伴(PPP)模式,總投資額為19.965萬億越南盾,按BOT(建設-經營-轉讓)合同執行。

關於資金來源結構,投資者籌集12.134萬億越南盾(不包括9890億越南盾的貸款利息),國家資本參與6.842萬億越南盾,來自中央預算。

BOT合同已於2025年6月由平福省人民委員會(原)與Vingroup集團-Techtra聯合體(投資者)和嘉義-真成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項目企業)簽署。

到2025年11月,項目企業已提交文件,說明困難並提議將投資形式從BOT轉為BT(建設-轉讓)。

具體而言,在平福省與同奈省合併、多樂省與林同省合併後,改變了舊的省級行政中心,導致高速公路的性質從連接中心-中心的軸線轉變為具有分散流量趨勢的軸線。

這些波動導致交通流量規律、規模和實際及未來流量發生根本變化,不再符合初始情景。在此背景下,標準BOT方案無法確保項目長期財務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實際上,國家預算仍需通過工程建設、基礎設施系統支持(6.842萬億越南盾)以及項目在流量未達預期情況下的最低收入分享機制,以很大比例參與。

在流量存在諸多不利波動的情況下,國家可能需要為BOT項目提供財務干預支持的可能性很高…

轉為BT形式的優勢在於,國家可以節省項目預算支出,能夠主動控制項目成本,不承擔虧損補償義務的風險,同時使用其他合法資源按符合法律規定的進度支付。

轉為BT形式後,總投資額將減少,審查、重新編制文件、評估和簽署合同的時間將顯著縮短。因此,BT是加快項目進度的最佳形式,特別是在需要因區域規劃和行政邊界變動而全面審查的情況下。

建議政府向國會報告批准調整投資形式

據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稱,嘉義-真成高速公路項目採用公私合作伙伴模式,受到各省合併的影響。儘管項目起點和終點位置未變,但需考慮西原地區經濟軸線轉移可能影響項目財務方案。

該項目獲得中央支持約6.842萬億越南盾,來自2022年中央預算增收。因此,將項目合同從BOT調整為BT(100%投資者資金)必須調整項目中的國家資金。

因此,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建議政府向國會報告,批准將嘉義-真成高速公路項目第1部分的投資形式從BOT調整為BT。

同時,考慮委託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繼續使用中央支持約6.842萬億越南盾的資金用於項目。

在調整合同形式後,使用項目中國家預算參與資金(約6.842萬億越南盾)從預算中支付給投資者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