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范文同路、阮熙路上的攤販,要求恢復人行道原狀供行人使用

1月19日晚,胡志明市公安廳交警局(PC08)所屬的Hàng Xanh交警隊與胡志明市公安廳社會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局(PC06)以及平利中坊、行通坊公安配合,巡查並處理侵佔人行道、車道的違法行為。

19時46分,工作組發現許多民眾侵佔阮熙路(平利中坊,舊平盛郡,靠近范文同路交叉口路段)的人行道和車道,擺放商品、蔬菜水果、海鮮,設置玻璃櫃售賣山羊肉、牛肉等食品,阻礙交通,佔用行人專用通道。

警察對3起“非法使用車道、人行道擺放商品”的違規行為立案,罰款200萬至300萬越南盾(第168/2024號法令第12條第7款)。

20時30分,巡查組發現范文同路(平利中坊)上的一系列酒館、餐飲店等擺放桌椅侵佔人行道,將行人擠到車道上,潛藏交通事故風險。

警察對兩家餐飲店“非法使用車道、人行道擺放商品”的行為立案,罰款200萬至300萬越南盾。

此外,警察對一家經營酒館的商戶“非法使用人行道經營餐飲服務”的行為立案,罰款200萬至300萬越南盾。警察還對該酒館老闆“未經許可臨時將人行道用於其他目的”的行為立案,罰款1000萬至1500萬越南盾。

隨後,在20時47分和21時03分,工作組繼續發現位於火車軌道附近的兩家酒館以及范文同路(行通坊)上的一家螺螄粉店擺放桌椅侵佔人行道。檢查時,警察記錄這些店鋪違規“非法使用人行道經營餐飲服務”。

之後,警察立案檢查並邀請經營戶代表前往行通坊公安派出所進行違規立案。

不僅限於立案,工作組還要求各攤販恢復人行道原狀供行人使用,並簽署不再違規的承諾書,以重建紀律和法律遵守意識。

未來,職能部門將繼續加強出動,徹底處理侵佔人行道現象,恢復道路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和城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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