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平新、永祿5條道路上的商鋪、車輛侵佔人行道行為

檢查的路線包括陳文饒、聯邑6-2、郭刁、民工火線、平城、阮氏秀等。

經過數小時出動,職能部門記錄了18起違規案件。主要行為是非法使用人行道進行買賣、擺攤、違規停車。

職能部門暫扣了7張駕駛執照、2個貨架、1個廣告牌和1個移動遮陽傘。

除了處理違規行為,工作組還宣傳動員居民拆除設置或懸掛在人行道上的廣告牌、物品,確保各條道路上的行人通道。

永祿鄉(胡志明市)公安領導表示,自開展高峰檢查、處理侵佔、非法使用道路、人行道情況以來,鄉公安配合安樂交警隊、第5隊(PC06處)和鄉經濟處已檢查處理了60起違規案件,罰款總額為89,350,000越南盾。

職能部門已宣傳動員39戶居民拆除遮陽棚;89戶居民自願拆除遮陽棚、招牌。

永祿鄉雜貨店老闆楊氏青花表示,通過政府和公安力量的宣傳,她認識到安裝遮陽棚、在人行道上擺放貨物是違規行為。因此,她自願拆除,將人行道歸還給行人,並呼籲居民遵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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