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偽造118,046份檢驗結果單,獲利985億越南盾
在首次庭審中,被告段友亮(TSL公司董事會主席兼總經理)承認了起訴書指控的行為。
段友亮被指控指揮偽造118,046份檢驗結果單,非法獲利超過985億越南盾。通過阮南慶和阮河靈,與胡氏青芳達成一致,行賄31億越南盾以申請檢驗指定許可證,併為TSL公司在運營過程中創造條件。
在法庭上,段友亮供認TSL公司既有實際進行檢驗併發放真實檢驗結果單的政策,也有發放偽造檢驗結果單的政策,這些偽造單要麼沒有檢驗樣本,要麼有樣本但未進行檢驗,還修改檢驗結果,調整發放日期等。
最初,TSL公司由段友亮出資70%註冊資本,潘氏金花(段友亮的妻子)出資10%,胡氏青芳出資20%。然而,到2023年2月,胡氏青芳從TSL公司撤資,轉而成立Avatek公司。
關於此事,段友亮認為他與胡氏青芳之間沒有矛盾,是胡氏青芳主動分離出去獨立工作。胡氏青芳分離併成立Avatek公司後,被告黃晉強取代了胡氏青芳的位置,協助管理公司。
為了使TSL公司順利運營,段友亮供認曾指示人員向阮南慶的個人賬戶轉賬超過30億越南盾,向阮河靈(阮南慶的妻子)轉賬數億越南盾。所有獲利,段友亮用於建設、投資辦公室,支付員工工資。
不進行廣告宣傳,有需求的客戶才做
同樣,被告胡氏青芳從2020年至2023年2月擔任TSL公司執行董事,從2023年3月至2025年4月擔任Avatek公司執行董事。
根據起訴書,胡氏青芳指揮TSL公司和Avatek公司員工偽造190,337份檢驗結果單,非法獲利990億越南盾,與段友亮、阮河靈通過阮南慶商議、達成一致,行賄33億越南盾以申請許可證,為TSL公司在運營過程中創造條件。
在法庭上,被告胡氏青芳表示,快速出具檢驗結果單的行為均由被告主導。快速出具檢驗結果單的流程與真實檢驗結果單的流程不同。公司不進行廣告宣傳,只告知有需求的客戶才執行。
被告胡氏青芳進一步供認,在Avatek公司,她讓其他一些被告名義上持有股份但實際上並未出資,因為她希望這些被告長期留在公司工作。
回答為何每月必須提取資金交給被告阮南慶時,胡氏青芳供認,儘管阮南慶沒有領導或股東角色,但他在相關部委、部門和合作夥伴處協助被告進行外交、接待等工作。
被告胡氏青芳供認,每月TSL公司向阮南慶轉賬5000萬越南盾/月(從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為1億越南盾/月)用於對外費用和接待。
到2023年3月,當成立Avatek公司時,胡氏青芳繼續提供8億越南盾給阮南慶和阮河靈,以繼續協助公司獲得許可證,指定在食品安全、環境、農產品、水產品等領域的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