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偽造118,046份檢驗結果單,獲利985億越南盾
在首次接受訊問時,被告段友亮(TSL公司董事會主席兼總經理)承認了起訴書中指控的行為。
段友亮被指控指示偽造118,046份檢驗結果單,非法獲利超過985億越南盾。他與胡氏青芳通過阮南慶、阮河靈達成一致,行賄31億越南盾以獲取指定檢驗許可證,併為TSL公司在運營過程中提供便利。
在法庭上,段友亮供認TSL公司既有實際進行檢驗並出具真實檢驗結果單的政策,也有在沒有檢驗樣本或雖有樣本但未進行檢驗的情況下偽造檢驗結果單、修改檢驗結果、調整簽發日期等行為。
最初,TSL公司由段友亮出資70%註冊資本,潘氏金花(段友亮之妻)出資10%,胡氏青芳出資20%。然而,到2023年2月,胡氏青芳從TSL公司撤資,轉而成立Avatek公司。
關於此事,段友亮認為他與胡氏青芳之間沒有矛盾,是胡氏青芳主動分出去獨立工作。胡氏青芳分出去成立Avatek公司後,被告黃晉強接替了胡氏青芳的位置,協助管理公司。
為了使TSL公司順利運營,段友亮供認曾指示他人將超過30億越南盾轉入阮南慶的個人賬戶,以及將數億越南盾轉入阮河靈(阮南慶之妻)的賬戶。所有獲利款項,段友亮都用於建設、投資辦公室和支付員工工資。
不做廣告,有需求的客戶就做
同樣,被告胡氏青芳自2020年至2023年2月擔任TSL公司執行董事,自2023年3月至2025年4月擔任Avatek公司執行董事。
根據起訴書,胡氏青芳指示TSL公司和Avatek公司員工偽造190,337份檢驗結果單,非法獲利990億越南盾,並與段友亮、阮河靈通過阮南慶商議、達成一致,行賄33億越南盾以獲取許可證,為TSL公司在運營過程中提供便利。
在法庭上,被告胡氏青芳表示,快速出具檢驗結果單的行為均出於被告的指示。快速出具檢驗結果單的流程與真實檢驗結果單的流程不同。公司不做廣告,只告訴有需求的客戶可以執行。
被告胡氏青芳進一步供認,在Avatek公司,她讓其他一些被告以股東名義登記,但實際上並未出資,因為她希望這些被告能長期留在公司工作。
當被問及為何每月必須提取款項交給被告阮南慶時,胡氏青芳供認,儘管阮南慶沒有領導或股東角色,但他已協助被告在相關部門和合作夥伴處進行外交、接待等工作。
被告胡氏青芳供認,每月TSL公司轉給阮南慶5000萬越南盾/月(從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為1億越南盾/月),用於對外費用和接待。
到2023年3月,當成立Avatek公司時,胡氏青芳繼續提供8億越南盾給阮南慶和阮河靈,以繼續協助公司獲得許可證,並在食品安全、環境、農產品、水產品等領域獲得指定檢驗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