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3日晚,第六公路交通巡邏控制隊(第六隊)的代表,隸屬於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室,表示已處理了在芽莊-金蘭高速公路上(經過慶和省路段)行駛時違規的三輛卡車。
具體在9點,交通警察發現司機N.Đ.T.(39歲,住順化市)駕駛卡車在芽莊-金蘭高速公路上違規,包括:沒有車輛登記證書(罰款250萬越南盾)、沒有車輛標誌(罰款600萬越南盾)、貨物裝載超過高度限制(罰款250萬越南盾)、貨物裝載超過載重30%至50%(罰款400萬越南盾)。
對於這些行為,司機被罰款總額為1500萬越南盾,扣除駕駛證4分。
車主因上述行為被罰款總額為8800萬越南盾。司機和車主的罰款總額為1.03億越南盾,車輛被暫扣7天。
在9點55分,交通警察繼續攔截由司機N.T.A.(50歲,住海陽省)駕駛的卡車進行檢查,發現違規行為:沒有駕駛證(司機A.將被罰款1900萬越南盾)。對於此違規,車主也被罰款5800萬越南盾。司機和車主的罰款總額為7700萬越南盾,車輛被暫扣7天。
隨後在13點18分,警察攔截由司機L.Đ.M.(30歲,住河內市)駕駛的卡車進行檢查。通過檢查,警察發現司機M.違規行為“駕駛車輛有檢驗證書但已過期不到一個月”(罰款350萬越南盾)。此違規車主也被罰款1000萬越南盾。司機和車主的罰款總額為1350萬越南盾,車輛被暫扣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