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阮文廣已簽署發佈第03/2026號通知,規定人民法院幹部工作中的徽章和儀式。該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
根據通知,人民法院幹部工作中的儀式包括法官任命決定公佈儀式和人民法院領導、管理職務任命決定公佈儀式。
關於幹部工作中儀式的組織原則,需嚴格按照已批准的計劃和方案執行;確保莊嚴性,符合人民法院的組織和活動;邀請對象必須符合儀式目的。
確保節省時間、費用;避免形式主義、鋪張浪費。組織儀式不得影響機關、單位的活動和聲譽。
儀式需在收到任命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組織;如有正當理由,不得超過30天。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專門用一條規定法官的宣誓。這是已在2024年《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規定的內容。
具體根據通知,法官收到任命決定時必須在任命決定公佈儀式中舉行宣誓儀式,但根據《專業法庭法》規定在國際金融中心的外國法官除外。
通知規定宣誓位置是講臺的莊嚴位置。儀式中的代表和受邀者莊嚴站立見證宣誓。
宣誓按照具體步驟順序進行。宣誓者向國旗鞠躬。
宣誓者進入宣誓位置,左手放在憲法上,眼睛注視儀式見證者,右手舉至頭部高度,五指伸直併攏,掌心向前,宣讀誓詞。宣誓者向國旗鞠躬。
宣誓內容:“在神聖的祖國金星紅旗下,法官宣誓:絕對忠誠於祖國、人民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
誠實、盡心履行被賦予的任務和權限;只依法、客觀、公正地執行司法;遵守法官的道德和行為準則”。
此前,2024年《人民法院法》規定被任命的法官必須宣誓。
具體而言,被任命的法官必須宣誓絕對忠誠於祖國、人民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誠實、盡心履行被賦予的任務和權限;客觀、公正地執行司法,只依法行事;遵守法官的道德和行為準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將規定法官的宣誓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