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精簡機構,設立37個屬於坊、鄉的項目管理委員會

根據這一決定,胡志明市重組了37個屬於建設廳的區域投資項目管委會、巴地-頭頓省的區域和農業專業交通項目管理委員會、巴地-頭頓省的交通和民用專業項目管理委員會。

同時重組了平陽省交通工程項目投資建設管委會、平陽省投資建設管委會,以及屬於農業與環境廳的21個補償與徵地委員會和屬於胡志明市土地基金髮展中心的13個分支機構,合併為37個屬於坊、鄉人民委員會的投資建設項目管委會。

合併屬於建設廳的第一郡區域投資項目管委會、屬於農業與環境廳的第一郡補償與徵地委員會,成立屬於濱城坊人民委員會的濱城坊投資建設項目管委會。

類似組織的坊和地方包括:第三郡的棋盤坊、第四郡的寮照坊、第五郡的安東坊、第六郡的平善坊、第七郡的新美坊、第八郡的正興坊、第十郡的園萊坊、第十一郡的平泰坊、第十二郡的泰安坊、平新郡的安樂坊、新平郡的新山一坊、新富郡的新富坊、鵝邑郡的幸通坊、平盛郡的平盛坊和富潤郡的富潤坊。

在胡志明市舊縣區,相應的委員會被合併並轉屬芽皮縣、平政縣的新日鄉、芹約縣、古芝縣的新安會鄉和霍門縣的鄉人民委員會。

對於舊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地區,重組各機構以形成屬於土龍木市、順安市的新萊坊、以安市、新淵市、邊葛市、保邦市、北新淵市的坊、鄉人民委員會的項目管委會;以及頭頓市的參勝鄉、川木縣的湖潭鄉、隆地縣的土德鄉、巴地市、富美市和周德縣的義交鄉。

這一決定還更改了名稱、位置,並補充了屬於建設廳的守德市區域投資建設項目管委會的職能和任務,將其轉變為屬於吉來坊人民委員會的吉來坊投資建設項目管委會。

類似地,油汀縣和富教縣區域的項目管委會被轉換為屬於油汀鄉和富教鄉人民委員會的項目管委會。

37個鄉、坊級項目管理委員會的職能、任務

鄉、坊投資建設項目管委會(統稱為鄉級)是隸屬於鄉級人民委員會的公立事業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獨立印章,並按規定開立賬戶。

該單位履行投資業主的職責:管理、實施使用公共投資資金和分配資金的項目,管理並運營投資後的工程。委員會按照財務自主機制運作,直接受鄉級人民委員會管理,並受各部門的專業指導。

委員會在具備規定能力條件時,可為其他投資業主提供項目管理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