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孝客車司機追逐貨車案:兩名司機被判兩年三個月監禁

對兩名司機判處兩年三個月監禁

在法庭最後陳述時,兩名司機均對自己的不當行為表示悔恨。只因一時憤怒,卻要付出牢獄之災的代價。“被告還有年邁的母親,希望法庭減輕處罰,讓被告有機會回家照顧母親”,司機信說道。

而被告國——貨車司機,在法庭宣判前低聲作最後陳述:“被告希望減輕處罰,以便早日重返工作崗位賺錢養家,並賠償車主的損失”。

審判長認為,兩名被告的行為嚴重威脅他人生命安全,對社會治安秩序造成不良影響,並引發民眾不滿。

特別是被告信,當時駕駛客車,車上有25名乘客,但他仍追逐貨車,故意無視交通規則,為保護車上乘客生命安全,需對被告信處以比被告國更重的處罰。

因此,法庭判處被告阮德信(44歲,雄孝客車司機)一年三個月監禁;判處被告梁文國(31歲,永隆省人)一年監禁,罪名均為擾亂公共秩序。

客車在路上追逐3公里

根據起訴書,2026年1月7日約18時30分,司機梁文國(31歲)駕駛車牌號為15LD-004.02的貨車,在胡志明市至忠良高速公路上行駛,方向為胡志明市前往同塔省。

當行駛至西寧省平德鄉路段時,被阮德信(45歲)駕駛的車牌號為63B-013.64的客車超車並切道,但未發生碰撞。

約20分鐘後,剛下同塔省隆興鄉邑1的C1立交橋時,國看到車牌號為63B-013.64的客車在前方行駛,於是萌生超車並辱罵司機信的念頭。

此時,該路段僅有一條汽車車道,國駕車從客車右側超車,搖下車窗,右手握方向盤,左手拿水瓶直指客車司機並辱罵。

由於未保持安全距離,貨車左側車廂與客車右側車身發生碰撞,導致客車右側後視鏡損壞。

出於憤怒,儘管車上有25名乘客且交通流量大,阮德信仍駕駛客車追逐貨車約3公里,從C1立交橋至同塔省878號省道與865號省道交叉路口。

兩車追逐過程中,阮德信和梁文國無視交通安全規則,多次嚴重違規,如:超速行駛;突然變道;在摩托車和非機動車道行駛;在禁止掉頭的交叉路口繞圈行駛等。

事件視頻在社交媒體上發佈,吸引數千次互動,引發輿論不滿。鑑定結論確定客車損失超過1740萬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