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剛被起訴拘留的兩名對象是劉文南(45歲)和氏紅柑(31歲),同住永遠鄉(芹苴市),因“違反食品安全規定”行為被起訴。
與此案相關,此前,2025年10月9日,芹苴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對發生在鄧富比牲畜屠宰基地(第三村,永遠鄉,芹苴市)的“利用職務權限執行公務”案件提起公訴。

公安已拘留潘玉帥(住沙邊鄉,芹苴市),芹苴市畜牧獸醫局第十三區畜牧獸醫站專員;黎國年,獸醫員-屠宰控制員和範紅福(三人同住永遠鄉,芹苴市)是第十三區畜牧獸醫站職員。
根據案件檔案,2025年10月9日,芹苴市公安經濟警察處對鄧富比牲畜屠宰基地(第三村,永遠鄉,芹苴市)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情況進行檢查。
檢查時,該基地有40頭活豬存放在14個豬圈,1頭已屠宰的豬(重量120公斤),帶有獸醫檢疫印章,正放在摩托車上準備運往消費。
檢查組對已屠宰的豬進行快速檢測,結果對非洲豬瘟呈陽性。通過工作,公安機關確定已屠宰的豬是氏紅柑女士(在芹苴市永遠市場賣肉)的。
同時,職能部門對姜氏花女士和張文十先生(由柑及其丈夫張忠堅負責銷售)在永遠市場的兩批豬肉進行檢查,總分割豬肉重量為840.7公斤。檢查組在永遠市場額外採集了這兩批肉的9個樣本進行檢驗。
總共採集了10個樣本進行檢驗,結果有8/10個病料樣本對非洲豬瘟呈陽性(其中1個樣本是屠宰基地帶有獸醫檢疫印章的豬)。
接著,2025年10月10日,芹苴市公安調查機關決定送檢豬肉病料樣本至中央第二獸醫診斷與檢驗中心(芹苴市第三診斷與檢驗站),對在鄧富比牲畜屠宰基地扣押的12個樣本及在氏紅柑女士和姜氏花女士兩個賣肉點採集的樣本進行鑑定。結果確定10/12個扣押樣本對非洲豬瘟呈陽性。
調查過程中,福、年、帥等對象供認,未按屠宰控制規程執行,違反公務,明知豬感染非洲豬瘟仍允許屠宰,加蓋控制印章銷售到市場。
據調查,許黃起是豬販,將1頭母豬(重量200公斤)送入屠宰場,此豬由氏紅柑女士以300萬越南盾向一名居民購買。送豬入屠宰場時,福發現豬有感染非洲豬瘟跡象,故不允許進入。按規定,此事應立案並銷燬。
然而據福供述,因顧及柑是鄰居,同意柑將豬運回屠宰銷售到市場。隨後檢查組發現這頭病豬在鄧富比基地被屠宰。屠宰前,福確定個體有感染非洲豬瘟跡象,但仍將屠宰控制印章蓋在豬肉上。
黎國年單獨供認,2025年10月7日,劉國南先生(豬販)購買沙邊鄉居民1頭已死亡重約190公斤的母豬,帶到鄧富比屠宰場屠宰,請年來加蓋獸醫控制印章。檢查時年發現已感染非洲豬瘟跡象。但年仍為南先生(供稱因相識)加蓋屠宰控制印章以銷售到市場…
潘玉帥情況供認,林玉現先生(豬販)打電話通知柑有1頭死豬重量130公斤,售價300萬越南盾,柑購買並運到鄧富比屠宰場屠宰。
屠宰完成後,帥檢查確定豬患非洲豬瘟但因相識(常與柑丈夫一起喝酒)且柑給肉、下酒菜,仍將屠宰控制印章蓋在病豬上以銷售。
在調查機關,各對象承認購買、屠宰並在病豬上加蓋檢疫印章,以銷售到市場的行為。其他相關對象,豬販購買病豬等…正由調查機關查明以按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