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政部長阮進海10月18日下午在國會分組討論經濟社會形勢時表示,地方可主動提議合併規模過小的鄉、坊,或拆分轄區過廣、管理困難的鄉坊單位。他說,中央已就這一問題作出結論,交由各省市主動審查並提出調整方案。

阮進海說明,對於規模過小、缺乏發展空間和餘地的鄉坊,地方可提議合併,前提是相鄰兩三個鄉坊在經濟、文化、社會條件上相近且交通便利,便於統一規劃。合併須經地方領導班子討論一致、徵求居民意見並形成共識後,再提交中央審議決定。

對於此前由三四個單位合併而成、轄區過廣並給管理、調度和居民服務帶來困難的鄉坊,地方可主動提議拆分。阮進海強調,調整須遵守程序和權限,本著“地方決定、地方實施、地方負責”的精神進行。

阮進海還表示,內政部正研究並向政府和政治局參謀“核心鄉坊”模式,即選取具有發展帶動作用的鄉坊作為區域中心。按研究中的方向,中央將頒佈統一原則和標準,地方依據實際條件選擇,每省市宜只選約3至4個鄉坊作為核心。

被選中的核心鄉坊需規模適當、位置相對居中、便於與周邊地區連接,並在基礎設施、交通、通信、幹部隊伍和數字化轉型方面具備良好條件。地方隨後將集中投入基礎設施、人力和規劃,推動與相鄰鄉坊聯動,而非單獨發展。阮進海稱,該模式不會改變組織架構,也不會新增行政層級。

據內政部統計,2025年年中行政區劃調整後,全國共有3321個鄉、坊和特區,其中705個鄉坊未達到國會常務委員會規定的自然面積或人口規模標準:17個兩項標準均未達標,529個未達面積標準,159個未達人口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