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9日,河靜省陳富坊公安已邀請車牌號為38A-612.xx的車主N.V.L.先生和Đ.T.H.女士到陳富坊公安單位工作。
在與公安工作過程中,N.V.L.先生和Đ.T.H.女士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在參與道路交通時缺乏意識。目前,陳富坊公安正在繼續核實並按規定建立處理檔案。
此前,據《青年在線》報道,2月18日約10時20分,P.A.T.先生與親屬前往河靜省陳富坊光嶺路親戚家拜年。
當轉入光嶺路71號小巷時,他發現一輛白色豐田汽車停佔了超過一半的路面,導致他的車無法繼續行駛。
T.先生表示,他曾下車尋找豐田車主的聯繫信息但未找到,於是按喇叭示意。幾分鐘後,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出現並承認是車主。

據T.先生反映,當被要求將車移近路邊以便其他車輛通過,因為小巷狹窄時,該男子說該區域允許停車,並出言挑釁,稱“誰能拖走就拖走”,同時堅稱在此停車一整天是正常的。
不僅如此,幾分鐘後,該男子繼續駕駛另一輛福特汽車停在後側,堵住出口,導致T.先生的車被夾在兩頭,無法前進或後退,然後鎖車離開。
T.先生被迫向職能部門報告。接到報告後,陳富坊公安已到場記錄並處理此事。
根據分享的視頻內容,儘管職能部門宣傳並要求移車,該男子仍未合作,繼續出言挑釁,並認為“罰款1億越南盾也沒關係”。
至同日約13時20分,陳富坊公安領導到場,要求移開堵在前面的白色車輛,以便T.先生可以離開該區域,繼續行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