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信息,當天約14時,在巡邏控制轄區過程中,職能部門發現T.N.T.先生(36歲,居住於峴港市和慶坊)操控無人機飛入禁飛區。
通過檢查設備和存儲數據,職能部門確認T.先生已多次連續多日使用無人機進行非法活動,其中包括2026年丙午春節期間。
操控飛行設備闖入禁飛區潛在地威脅峴港國際機場的飛行安全。
在現場,職能部門已進行宣傳、提醒、解釋,讓T.先生清楚認識到其行為違反了政府第282號法令關於無人駕駛飛行器管理和使用的規定。

根據該法令第8條第11款的規定,上述行為可能被處以3000萬至400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並沒收設備。
和慶坊軍事指揮部已製作暫扣設備記錄,完善檔案並移交公安機關繼續依法處理。
近期,峴港市轄區內無人駕駛飛行器(無人機、UAV)無證活動情況複雜,尤其是在沿海地區、禁飛區附近居民區和飛行安全保護走廊。

峴港市軍事指揮部已部署多項管理、檢查、監督措施;與職能部門緊密配合加強巡邏、排查、追蹤,堅決依法嚴肅處理違規行為。
職能部門還加強向居民區和無人機服務經營場所以及遊客宣傳無人駕駛飛行器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規。
相關主體被要求籤署承諾書,不違反禁飛區、限制飛行區。從而有助於提高法律遵守意識,產生威懾效果,早預防、遠預防,確保城市轄區內飛行活動的絕對安全。
據《青年在線》報道,近日多班往返峴港的航班因發現多架無人機活動影響航空安全而受影響。
職能部門正積極介入追蹤、阻止,以使飛行活動恢復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