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青毅:就在2026年,制定並頒佈修訂版《土地法》

2月25日上午,中央政策與戰略委員會主任阮青毅傳達了政治局關於發展國有經濟的第79號決議的核心與重點內容。

國有經濟必須率先創造發展、引領、開路

阮青毅先生明確指出,這是首次在一份專題決議中全面、系統地確定了國有經濟的內涵,明確了該領域的地位並擴大了其範圍。

具體而言,國有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導向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有經濟被視為一個統一的整體,包括國家掌握、管理和支配的全部經濟資源,旨在發展社會經濟、穩定宏觀經濟、確保國防安全。

例如土地、資源、領空、海域、地下空間、基礎設施系統、國家預算、國家儲備、預算外國家財政基金、國有企業、國家信貸組織、國家在企業中的資本份額以及公立事業單位。

他表示,決議確認國有經濟始終發揮主導作用,既直接從事生產經營,又是重要的物質基礎。

同時,它是國家實現導向、引領和調節經濟活動,促進增長、穩定宏觀經濟、保持重大平衡、確保國防安全、提高自主自強能力、推動社會經濟快速可持續發展,遵循社會主義導向的戰略工具。

第79號決議明確指出國有經濟的侷限性和存在的問題。原因在於對國有經濟的地位、作用和範圍的認識和思維尚不充分。

體制尚不配套,仍存在不足,組織實施不夠嚴格。對國家資源和資產的管理、開發和利用效率低下。

阮青毅先生強調,第79號決議提出了關於新時代發展國有經濟的五組系統性、全面性和整體性的指導觀點。

第一,更新和具體化國有經濟“主導作用”內涵的觀點。

第二,明確國有經濟與其他經濟領域之間的關係,以充分發揮各領域的功能和作用。第79號決議闡明並補充了觀點:與國內其他經濟成分共同建設自主、自立、自強的經濟,確保經濟安全,推動深入、實質、有效的國際融合。

第三,關於提高國有經濟資源管理、開發和利用效率的突破性觀點。

決議提出了新觀點:“國有經濟資源必須按照市場原則進行全面審查、統計、評估和核算。按照國際慣例評估國家物質資源投資的社會影響和成本效益分析”。

第四,提升國有經濟的任務,與增長模式革新的要求相結合。

阮青毅先生明確指出,國有經濟的資源仍然非常龐大。國有經濟不僅是國家導向、調節、引領經濟發展的工具,還需要成為直接主體,為實現國家發展的兩個百年目標做出貢獻。

決議提出了國有經濟必須率先創造發展、引領、開路,推動工業化、現代化,重組經濟並確立新的增長模式,以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為主要動力,提高國家競爭力等觀點。

第五,加強黨的領導作用,提高國家對國有經濟的管理能力、效力和效率,特別是在資源使用導向和組織實施方面。

阮青毅:就在2026年,制定並頒佈修訂版《土地法》

不失去有信譽的國家品牌

決議提出了到2030年、展望2045年發展國有經濟的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

關於國有經濟六大構成要素需要實現的具體目標:土地、資源;基礎設施資產;預算、國家儲備;國有企業;國家信貸組織;公立事業單位。

決議提出了總體解決方案組。即大力革新國有經濟的領導和管理思維,重點是從行政管理轉向創造發展、現代治理;行動果斷、有效。

為克服當前的侷限性,決議提出了涉及七個領域的七組任務和解決方案:土地;水資源;礦產資源;海洋經濟;領空資源、太空經濟和低空經濟;地下空間;數字資源和電信資源。

其中,根據阮青毅先生的說法,需要貫徹並實施一些新的和重點的任務與解決方案。

具體而言,就在2026年,完善全國土地測量、統計、數字化、數據清理工作,並與其他國家數據系統互聯互通。

制定並頒佈修訂版《土地法》及指導文件,以解決土地管理中的障礙,釋放土地資源潛力。

關於股份化,阮青毅先生提醒需要貫徹決議的新導向,即股份化不影響國家在關鍵、戰略性領域的控制,不失去有信譽的國家品牌。

關於國家資本退出,需要貫徹第79號決議的非常新觀點:對於國家無需控股或支配資本的企業,應有適當的機制和路線圖,以便與國有企業合併或轉讓給中央或地方的國家資本投資和經營企業。

他還提出了關於組織、重組國有商業銀行網絡,安排、重組公立事業單位以確保精簡、有效、高效,適應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等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