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總理表示,第十六屆國會代表和各級人民議會代表2026-2031任期選舉已成功舉辦,確保民主、透明、公開、合法、安全、節約,選舉日真正成為全民的節日。
緊急組織2026-2031任期各級人民議會會議
為繼續推進選舉後的各項工作,緊急組織2026-2031任期各級人民議會第一次會議,並有效、高效地組織兩級地方政府活動,總理提出了具體要求。
其中,總理建議緊急組織各級人民議會第一次會議。省委常委會、市委常委會做好人事準備工作,確保地方政府機構最遲於4月1日投入運行。
若因尚未安排2026-2031任期省級人民議會主席職務人選,導致在3月31日前無法組織第一次會議的特殊情況,建議向有權限的上級報告審議決定。
領導、指導完善各級人民議會主席、副主席、各委員會職務;各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和委員職務;指導省級人民議會常設機構向總理提交批准省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副主席職務;鄉級人民議會常設機構向省級人民委員會主席提交批准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副主席職務最遲於3月31日。
內務部配合、指導、督促省級人民議會常設機構完善檔案,按規定向總理提交批准省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副主席職務選舉結果。
配合國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向國會常務委員會提交批准省級人民議會主席、副主席職務最遲於3月31日17時,以確保2026-2031任期地方政府機構最遲於4月1日投入運行。
為提高兩級地方政府活動的質量和效率,總理要求各部委認真執行政治局、書記處、政府、總理關於兩級地方政府組織和活動的結論。
審查分級、分權工作確保統一性
審查各項任務,評估分配給地方政府的任務分級、分權的可行性和效果,及時修改、補充,確保統一、同步、高效,主動解決出現的困難和障礙。
財政部、建設部、農業與環境部、工貿部繼續指導地方政府,尤其是鄉級,關於管理領域行政手續的流程和程序,確保順利、暢通、高效地執行,最遲於2026年6月完成。
研究繼續補充、完善關於機構組織、編制、公務員、職員管理的法律規範文件;配合各部委指導地方加強培訓、培養,提高鄉級幹部、公務員隊伍的技能和業務水平。
省級人民委員會認真執行實施結論,並審查、評估可行性及困難、障礙,建議有權限的上級審議解決。繼續完善鄉級行政機構和事業單位組織;完成精簡公立事業單位的安排工作。
全面審查、評估鄉級幹部、公務員隊伍,制定在有權限上級批准時補充編制的方案,安排、配備合適的幹部、公務員隊伍。集中培養領導、管理幹部在完善職務後的管理知識。
審查、安排、處理管理範圍內機關、組織、單位的辦公場所、公共財產;改造、購置公共財產,完善數字基礎設施和終端設備,確保連接暢通,推進行政手續改革、數字化轉型、工作流程標準化、檔案數字化,與兩級地方政府運行相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