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日下午,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在國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開幕式上發言時指出,這是為國會第二次會議做準備的會議。預計會議將通過38部法律和多項重要決議。
審議多項重要內容
會議分兩階段舉行,第一階段為10月1日下午和10月2日,第二階段在中央會議之後。會議重點就5項法律草案、1項法律規範決議以及2項提交國會的重要問題內容提出意見。
就政府關於經濟社會、國家預算、中央預算分配方案、民意工作報告提出意見,並進行審查,為第二次會議做最後意見準備。
國會常務委員會將預留時間審議其他擬列入會議議程的內容,並在提交國會前進行(如果各機構及時完善檔案)。
他明確指出,第二次會議較慣例提前開幕,立法工作量非常大,因此提前舉行10月會議,以便各機構有更多時間在提交國會前完善檔案。
為了繼續做好會議準備工作,他建議繼續大力創新思維和工作方式,提高提交國會的每一項內容的質量。
提交討論的項目調整範圍廣,與投資、營商環境以及國家資源管理使用密切相關(其中4/5的項目已獲國會提出方向性意見)。
其中,修訂後的《土地法》和《法律規範文件頒佈法》是對整個經濟體和立法工作具有基礎性意義的法律。因此建議集中闡明核心問題,把質量、可行性和發展要求放在首位。
他提到,《土地法》受到全民、企業和各級領導高度關注。政府已多次組織工作以完善該法律草案,因此必須做得非常嚴格、細緻。
他引用2024年《土地法》歷經4次會議才通過的情況指出,在本屆會議上完成並通過對該法是極為重要的核心任務。
“在通過的38部法律中,每部都很重要,但《土地法》關係到整個經濟體和民眾生活”,他進一步強調。

只要文件齊備,即使加班或週六週日也隨時開會
特別是為了儘早從根本上克服執法仍是薄弱環節的狀況,國會主席建議從制定階段就要仔細考慮規定是否可行、由誰執行、如何執行以及責任到哪一步。
審查機構必須明確表達意見、明確論證、明確處理方案,同時區分哪些項目具備提交國會審議通過的條件,哪些尚不具備條件、必須繼續完善。
在會議準備時間十分緊迫的情況下,文件送到哪裡,就要迅速研究、審查到哪裡。國會常務委員會主動安排時間,只要文件齊備,即使加班或週六、週日也隨時開會,不讓任何一個環節拖慢整體進度。
與此同時,必須主動立即處理會議前需要處理的問題,不要把工作堆到最後幾天。
第二次會議時間壓力很大,預計持續1個月。因此,在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會後,各機構要抓緊梳理需要制度化的新主張、新方向,以提出立法任務並主動研究、準備。不能讓會議臨近結束時才向國會提交檔案。
對於涉及多個機構、多個領域的內容,必須在提交國會前統一信息、處理方式和方案。
對於仍有不同意見的問題,必須主動識別、提前預判,準備充分依據、信息和有說服力的說明方案……
他肯定,國會常務委員會願分擔進度壓力,與政府及各機構同行,願安排時間,包括利用加班時間來解決困難、按期完成工作。但這種主動和靈活必須與各機構的紀律和責任相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