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芹苴市監察局向內政部發出公文,要求審查市監察局公務員招聘工作中仍存在的問題。
審查後,發現6例在招聘工作中存在違規行為:沒有招聘決定;招聘決定沒有依據承認有權限級別的考試或選拔結果。其中包括2名現任業務部門領導和4名監察員。
此外,根據芹苴市委組織部近期向內政部發出的公文,要求配合審查、彙總幹部工作中仍存在的違規案例,有22例在市和鄉、坊級別的黨、祖國陣線幹部工作中存在違規。
市委組織部建議內政部審查剩餘的689例。同時,根據市委常委會的要求報告內容,以便組織部彙總並報告市委常委會。
幹部工作中的違規行為包括:缺少招聘決定、沒有招聘決定、未執行接收公務員的程序、缺少招聘程序等。
其中包括現任鄉、坊級別的領導;各部門、行業的領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