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凌晨0時起,多種燃油稅不再徵收

3月26日晚,總理頒佈了第482號決定,關於在必要時為維護國家利益而對汽油、柴油和航空燃料採取稅收措施。

該決定自3月26日24時起生效,至4月15日結束。

據此,一系列稅種被調整至最低水平。汽油(乙醇除外)、柴油和航空燃料的環境保護稅降至每升0越南盾,為有史以來最低水平。

各類汽油的特別消費稅降至0%。

汽油、柴油和航空燃料無需申報、計算繳納增值稅,但仍可抵扣進項稅。

據財政部表示,大幅減稅旨在應對全球能源市場的複雜變化,其中中東地區的緊張局勢,特別是霍爾木茲海峽地區,已導致供應中斷,推動原油價格突破每桶100美元。

這一變化導致國內燃油價格快速上漲,給生產成本、商業活動和民眾生活帶來巨大壓力。

預計上述政策將使國家預算每月減少約7.2萬億越南盾的收入。然而,管理機構認為這是支持民眾和企業、促進宏觀經濟穩定的必要措施。

財政部表示,已緊急協調相關部門研究、提議減稅,並提交有權限的機構根據《政府組織法》適用特別機制,允許總理在必要時為維護國家利益決定緊急措施。

此前,2026年3月9日,政府頒佈了第72號法令,關於對部分燃油商品降低優惠進口稅,有助於多樣化供應來源並支持國內市場穩定。

財政部也正在徵求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降低部分燃油商品環境保護稅的決議草案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