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門戶網站於3月27日下午舉辦的關於《首都法》修訂草案的座談會上,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張越勇表示,該市預計採用以公共交通為導向(TOD)的城市發展模式,作為核心財政資源。
這是一種圍繞地鐵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線路的城市發展模式,其中車站周圍的土地被規劃為高密度、多功能,結合住宅、商業和服務,以增加土地價值併為基礎設施發展創造收入來源。
據張先生介紹,河內可以從城市發展過程中創造資源,而不是依賴借款或預算。該市無需借錢建設地鐵,而是地鐵為城市核心發展創造資源。
該市預計有5個國家級TOD區,每個規模約100公頃,23個區域級TOD區,每個50公頃,以及134個其他TOD區,總可開發面積約5000公頃。這些土地被視為投資基礎設施(包括城市鐵路系統)的重要財政空間。
河內計算需要約860億美元建設19條總長900公里的城市鐵路線路。與之前規劃的15條總長600公里、總投資550億美元相比,投資規模增加了4條線路和300公里。根據新方向,地鐵系統不僅是交通基礎設施,還是激活城市發展和創造收入的工具。

除了TOD的金融工具外,《首都法》修訂草案還側重於擴大河內在治理和發展方面的權力。該市被允許主動處理法律之間的重疊情況,在通用法律框架內選擇最有利的方案。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有權決定適合大城市特點的下級政府機構的規模和組織,同時可以根據不同居民群體調整一些金融政策和基本服務收費標準。該市還被允許提高某些領域的違規處罰力度,以確保管理效力。
該草案補充了保護幹部和公務員的機制,當他們在執行公務時遵循正確流程、無私利但結果未達預期時,旨在鼓勵治理中的主動性和創新精神。
另一個重要點是發展新型城市模式的方向,朝著多極、多中心、多層次和多層化發展,與公共交通和數字經濟相結合。該市將形成新的增長極,而不是像以前那樣依賴核心區域。
越南建築師協會主席範登山建築師認為,《首都法》草案為河內提供了足夠大的制度機會,以便在基礎設施、環境和治理壓力日益增加的背景下進行長期重組。
司法部法規建設司司長阮國環認為,如果修訂後的《首都法》獲得通過並有效實施,將有助於河內提高競爭力,吸引高素質人才,並形成創新中心。
《首都法》於2012年首次由國會通過,為河內提供了具有一些特殊機制的法律框架。2024年,該法被修訂,朝著擴大分級、分權和補充城市發展工具的方向發展。
然而,根據座談會上的意見,該法中的許多機制仍需進一步具體化,以便在實踐中有效實施,特別是與公共交通相關的城市發展、城市財政和靈活組織架構等資源調動工具。繼續完善草案旨在確保這些機制實質運作,滿足首都快速和大規模發展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