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正在審查由文化體育與旅遊部起草的關於發展越南文化突破性機制政策的國會決議草案。該草案旨在將政治局關於發展越南文化的第80號決議制度化,預計提交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26年生效。

提議國會規定11月24日為越南文化日,勞動者可享受帶薪休假

草案中有一條規定了越南文化日,勞動者可享受帶薪休假。在這一天,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免費開放,為民眾服務。

起草機構解釋稱,現行《勞動法》已具體規定了節假日。目前僅對兒童、學生、老年人、殘疾人、革命有功人員、少數民族同胞等特定群體有免票或減票政策。

這是黨的全新政策,需要國會規定以提供法律依據。越南文化日尚未在《勞動法》中規定作為勞動者帶薪休假的依據。因此,目前需要納入決議草案,以便在《勞動法》完善補充前提供法律依據。

提議國會規定11月24日為越南文化日,勞動者可享受帶薪休假

此前,內務部就業局已提議在即將修訂的《勞動法》中增加11月24日為節假日。這是為了將政治局統一選擇每年11月24日為越南文化日的方針制度化。該政策旨在創造條件讓民眾提高文化享受能力,鼓勵文藝工作者創作,促進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會傳播。

如果獲得國會通過,全年正式節假日將增至12天,包括元旦1天、農曆新年5天、雄王祭祖日1天、4月30日至5月1日2天、國慶節2天和越南文化日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