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剛發佈起訴書,指控範英俊(即英俊“黑”,36歲)和黎文恩(35歲)使用槍支在嘉萊省茶巴交易室——越南外貿銀行搶劫18.5億越南盾。
兩人均被指控搶劫財產、非法儲存和使用軍用武器以及洗錢罪。檢察院已將案件卷宗移送嘉萊省人民法院,以便對兩名被告進行審判。
該案發生於1月中旬,曾引起輿論譁然,因為犯罪嫌疑人從作案到逃跑都精心準備,使用多種狡猾手段銷燬痕跡和證據。
據起訴書稱,英俊“黑”是一名重要黑幫分子,自2018年起被通緝,當時他與手下在酒吧用AK槍打死兩人。恩也是一起故意傷害案中正在潛逃的兇手。
儘管英俊和恩都在逃避通緝,但仍經常保持聯繫。
大約2023年底,英俊購買了4支槍和54發子彈,然後藏在廣南省達克坎坊的藏匿處。
到2025年10月,英俊叫黎文恩到嘉萊省的出租屋,邀請他參與搶劫銀行。兩人實地考察,制定計劃。在規劃好逃跑路線後,兩人選擇越南外貿銀行茶巴交易室作為作案地點。
英俊“黑”準備了槍支並分配“每人一支”,預先制定了更換衣物以避免被識別的計劃。兩人商定使用摩托車,但必須更換車牌、油漆顏色並使用多種車輛,以便逃跑時銷燬痕跡。英俊給恩錢購買車輛、服裝、鏟子、木板等。

經過三個多月的計劃,兩人準備了槍支彈藥、背包、衣物和4輛裝有假車牌的摩托車,開始實施搶劫。
1月19日下午,兩人更換衣物,準備兩支已上膛的K54和K59短槍藏在身上。恩駕駛裝有假車牌的Exciter摩托車載英俊到交易室。
大約兩分鐘後,英俊從入口右側坐下,走向交易櫃檯,脫掉羊毛手套,持槍指向銀行員工,大喊“站著別動,站著別動”。同時,恩從斜挎包中掏出手槍並喊道“都坐著別動,不然我開槍”,起訴書稱。
當員工驚慌逃跑時,英俊翻過交易櫃檯隔板,衝進去撿起錢捆然後扔到外面。在後面,恩迅速撿錢塞進背包,然後一起逃跑。
檢察院指控,英俊“黑”及其同夥在銀行交易室搶劫的總金額為18.5億越南盾,包括多種面額從5萬到50萬越南盾。
據起訴書稱,在實施搶劫前,兩人已仔細實地考察,選擇距離銀行約5公里的延富工業區松樹山區域,作為藏匿、銷燬和埋藏摩托車的地點。計劃非常細緻。
甚至,英俊“黑”還預先抬起木板蓋住坑洞,以便搶劫銀行後,可以騎車到上述區域“儘快埋藏”。
作案後,兩人燒燬了外套、背包、鞋子、頭盔。接著,埋藏了用於作案的摩托車,然後騎上事先準備好的另外兩輛摩托車逃跑。
搶劫所得的錢放入兩個揹簍,兩人假扮少數民族村民去田間勞作,駕車到湖海區域丟棄車輛和用於挖坑埋車的鏟子。
目前,警方已在湖海區域打撈出兩輛車輛和一把鏟子,這些是嫌疑人丟棄的。同時發現用於搶劫的車輛被埋在延紅坊松樹山。
為了分散財產,英俊和恩將搶劫所得的錢帶到胡志明市購買黃金。然後兩人將黃金帶到舊平陽省區域出售,虧損了3000萬越南盾。
看到買賣黃金虧損,兩人決定停止計劃,返回英俊在廣南省達克坎坊的出租屋。到1月21日下午,英俊和恩平分了搶劫所得的錢,每人約9.1億越南盾,然後“各走各路”。
經過大約兩週的潛逃,到2月4日晚和2月5日下午,恩和英俊先後被捕。
搜查英俊的住所,警方查獲4支短槍、45發子彈、2支電擊棍、1.07億越南盾現金、2枚金戒指以及許多相關物品和文件。
在恩的住所,警方查獲一支槍和8.3億越南盾現金…
公安部認定這是一起性質特別嚴重的搶劫案,嫌疑人具有使用武器的技能,因此指示刑事警察局、各業務局和胡志明市公安派遣經驗豐富的力量迅速到場配合、支持破案。
同時,公安部長成立了專案指導委員會,領導、指導協調打擊、追捕工作。指導委員會由副部長阮文龍擔任主任;刑事警察局局長陳玉河中將擔任常務副主任;胡志明市公安局長梅黃中將和嘉萊省公安局長黎光仁少將擔任副主任。

在公佈抓獲兇手結果的新聞發佈會上,阮文龍上將表示,搶劫案發生在人口密集的市中心,犯罪嫌疑人使用熱武器,手段極其兇殘、魯莽。
在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從準備到作案、應對、逃跑的手段都非常狡猾,給破案工作帶來了極大困難。
因此,參與專案的各單位已動員最優秀的偵察員、破案幹部參與追捕,使用所有業務措施,從科學技術到發動群眾舉報犯罪。
除了此案外,刑事警察局(C02)確定英俊、恩及其同夥還有殺人、搶劫財產、敲詐財產、非法儲存和使用軍用武器以及包庇罪犯等行為,涉及多起特別嚴重的案件。
據阮文龍上將稱,此案的犯罪嫌疑人非常兇殘和危險,曾在舊昆嵩市的一起重案中實施殺人行為,導致兩人死亡。
在追捕過程中,犯罪嫌疑人身上始終備有槍支彈藥,隨時準備對抗職能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