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今天(3月30日)下午的法庭審訊中,67歲的前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副部長黃文勝供稱,當時收到禮物袋時,他認知簡單,認為“自己工作做得好,兄弟們來感謝就收下了”。
將裝有20萬美元的禮物袋留在黃文勝家中的是被告人阮文民,黃民公司總經理。除了前副部長,阮民還向該部其他多名前官員行賄總計400億越南盾。
在法庭上,阮民供稱,由於承建了許多農業和水利領域的工程項目,因此與擔任副部長期間的黃文勝以及局長、副局長和一些處長建立了關係。
由此他接觸這些前官員,承諾“會有感謝”,以便在招標文件發佈前獲得文件、數據。阮民總經理通過請求局長陳素義影響項目管理委員會領導,同時商定“回扣”百分比,為黃民公司及其聯營體中標創造條件。
被確定存在違規的項目包括克容帕克上湖(得樂省)、板蒙湖(義安省)、板萊湖(諒山省)和康塘湖(和平省)。
調查結果確定阮民已行賄總計超過400億越南盾。其中前副部長黃文勝收到45億越南盾。

阮民供稱,當由該部實施的板蒙水庫項目(義安省)大約在2017年時,這位企業總經理打電話給黃文勝請求到其私宅拜訪。在會面中,阮民“暗示”請求黃文勝影響為公司中標創造條件。
“在會面中,被告人送給黃文勝叔叔的禮物是20萬美元。被告人自己提出這筆錢是為了請叔叔幫助中標板蒙項目。20萬美元放在手提包裡,被告人放在喝水桌旁就離開了”,阮民供稱,並表示只對副部長說“有禮物送給您”。
上述供詞與前副部長在調查機構的供詞一致。黃文勝承認,在一個晚上,阮民約到家中並帶了一個紙袋。
到達後,這位企業主說“有點家鄉禮物贈送”並放在喝水桌旁。阮民離開後,前副部長檢查,發現禮物袋裡有20萬美元。
在法庭上,黃文勝供稱從2010年底被任命為副部長,也是在這段時間檢查工程時認識了阮民。據黃文勝說,“黃民公司幾乎是各承包商中最好的”。
當阮民到家中提出為參與板蒙項目創造條件時,黃文勝供稱有支持但要求必須按規定執行。“現在說那句話已經七八年了,但被告人工作生涯中一直都遵循那個原則”,他辯解道。
然而黃文勝承認,在拿到20萬美元禮物袋後,介紹了阮民見局長陳素義。
解釋同意企業到私宅的原因,黃文勝辯解稱工作過程中與承包商有密切關係,“而不是像一些其他領導那樣疏遠他們”。
“因此當阮民請求到家中時,被告人立即同意。被告人沒有商定,談話結束後阮民離開,被告人也不知道禮物袋裡有錢,後來打開才知道”,黃文勝供稱。

在法庭上,黃文勝辯稱沒有商定,只同意支持阮民的公司但要求必須按規定執行。“當時被告人認知簡單,認為自己工作做得好,兄弟們來感謝就收下了。被告人沒有守住對黨的承諾,最痛苦的是沒有守住水利工作者的聲譽”,前副部長辯解道。
黃文勝承認,收到錢後打電話給局長陳素義,介紹阮民來具體工作。
通過這次介紹,阮民到了陳素義的辦公室,請求為參與招標創造條件並獲得同意。關於“回扣”比例,陳素義提出給部領導5%,給第四處3%。
中標板蒙項目後,一個晚上,阮民約在陳素義私宅見面。阮民與司機同行,帶了一個裝有100億越南盾現金的袋子,全部是50萬越南盾面額的鈔票,放在車後座上。
到達地點後,阮民沒有進屋內,而是將錢袋放在客廳入口區域,同時說:“我送給您板蒙項目的禮物”。陳素義回答“謝謝您”,然後兩人在門口立即分手,沒有進入內部。會面轉瞬即逝。
“被告人沒有進屋內,只放錢袋然後說是感謝您的禮物,事情都結束了。送完後被告人立即離開,之前陳素義不知道是100億。因為從項目中獲得利益,所以被告人自己提出這筆錢”,阮民總經理陳述。
此外,因為陳素義為上述企業中標其他項目創造條件,阮民還行賄30億越南盾。陳素義被指控受賄總額為13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