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天多的審訊,今天(4月1日)上午檢察院公佈了對前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副部長黃文勝及其他22人的起訴書。

檢察院建議法院判處前副部長黃文勝受賄罪,刑期為4-5年監禁。

前農業部副部長因收受20萬美元“家鄉禮物”被建議判處4-5年監禁

同樣被指控受賄,檢察院建議判處以下人員:前工程建設管理局代理局長陳素義,刑期7-8年監禁;前第二處處長陳文陵,刑期15-16年監禁;前第八處處長黎文顯,刑期4-5年監禁。

前工程建設管理局副局長阮海清,被指控受賄62.5億越南盾,已逃往國外並被缺席審判。檢察院建議判處阮海清5-6年監禁。

黃民公司經理阮文民,因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被建議判處3-4年監禁,因違反招標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被建議判處8-9年監禁,因行賄罪被建議判處2-3年監禁。

綜合刑期,阮文民被建議判處13-16年監禁。

前農業部副部長因收受20萬美元“家鄉禮物”被建議判處4-5年監禁

今天上午在法庭上公佈起訴書時,檢察院評估近年來,腐敗和經濟犯罪已對國家及人民的財產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失。

堅決發現和處理腐敗、經濟案件,對限制、打擊違規和腐敗犯罪,鞏固人民信心起到重要作用。

“許多案件性質特別嚴重、複雜,發現多名國家機關高級幹部已被處理。對於此案,一些國家機關幹部勾結、串通,為企業招標活動中的違規行為創造條件,造成國家財產損失”,起訴書指出。

對於收受賄賂的前官員群體,檢察院認為他們大多是有職務、權力、專業水平高的人,但為謀私利而做了黨員不該做的事。

“被告的行為對社會具有危險性,侵犯國家機關的正確活動,降低人民信任,因此需要相應嚴厲的刑罰”,檢察院認定。

據檢察院稱,發生在黃民公司及各承包商聯營體的案件證明,施工承包商已勾結、串通、“勾結”項目業主造成國家資金損失。

經理阮文民為中標施工項目,會見、交流並向前副部長及下屬幹部群體送錢,以影響項目業主,被“鋪路”中標。

經理阮文民及員工在投標文件中關於能力、經驗的欺詐行為,給國家造成總計超過2510億越南盾的損失。

檢察院建議法院對起主要作用的人嚴懲,對起次要、輔助作用的人寬大處理。

據指控,阮文民被確定有行賄行為,金額超過400億越南盾。

當由部委實施的班蒙水庫項目(義安省)時,大約2017年,該企業經理打電話給時任副部長的黃文勝,請求到其私宅。在會面中,阮文民“暗示”請黃文勝施加影響,為公司中標創造條件。

“在會面中,被告送給黃叔叔的禮物是20萬美元。被告自己拿出這筆錢請叔叔幫忙中標班蒙項目。20萬美元放在手提包裡,被告放在茶几旁然後離開”,阮文民在法庭上供述,並表示只對副部長說“有禮物送給您”。離開後未見黃文勝對此款項有任何反映。

阮文民還供述,在黃文勝副部長任職期間,還多次在節日、春節送禮,每次送1億越南盾,總計5億越南盾。

上述供述與調查機關前副部長的供述相符。黃文勝承認,一天晚上,經理阮文民約到家中,並攜帶一個紙袋。到達時,這位企業主說“有點家鄉禮物”並放在茶几旁。

前農業部副部長因收受20萬美元“家鄉禮物”被建議判處4-5年監禁

收受賄賂最多的兩人是陳素義總計130億越南盾和陳文陵134億越南盾。

其中,僅班蒙項目,經理阮文民到陳素義辦公室請求創造條件參與投標並獲同意。關於“佣金”比例,陳素義提出“部領導5%,第四處3%”。

中標後,2018年3月,阮文民到陳素義私宅見面,攜帶裝有100億越南盾的袋子,面額50萬越南盾。阮文民將錢袋放在代理局長家客廳入口門後。

“我送給您班蒙項目的禮物”,阮文民說並留下錢袋而未進屋。陳素義簡短回答“謝謝您”然後雙方告別,阮文民離開。會面轉瞬即逝,100億越南盾的禮物被留在代理局長家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