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日,嘉萊省建設廳對位於歸仁的一家客運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因其向乘客收取高於公示票價費用及其他多項違規行為。
具體而言,被嘉萊省建設廳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客運公司是雄娥客運公司(雄娥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地址位於嘉萊省歸仁南坊鄧泰梅街10號。
根據處罰決定,該公司違反第168號法令和第336號法令多項規定,包括:未按申報價格執行固定線路客運服務;未按規定完整保存與運輸運營管理過程相關的檔案文件;未按規定對駕駛員進行定期健康檢查;車上服務人員未接受客運業務和交通安全培訓指導。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該公司被處以總計520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兩輛客車被吊銷運營標誌使用權兩個月。
關於向乘客收取高於申報票價費用的問題,職能部門未採取強制退還非法所得的措施,因為該公司已將差價退還給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