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在第一次會議(4月6日開幕)前的新聞發佈會上,國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謝氏燕表示,政治局已制定關於組織機構和關鍵領導職務人選的總體方案,並報告中央委員會審議和徵求意見。
國會將選舉的職務包括國家主席、總理、國會主席、國會副主席、國家副主席、國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同時,國會將決定政府的結構和成員數量;批准任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建議;批准任命副總理、部長和政府其他成員;批准國防與安全委員會副主席和委員名單。
國會還將審議並決定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成員數量;完善民族委員會主席、國會各委員會主任、國家審計署總審計長、國會秘書長兼國會辦公廳主任等職務。
謝氏燕強調,會議期間的人事工作旨在確保新任期制度同步的條件,是對於未來階段國家發展任務實施具有特別意義的核心內容。
國會辦公廳副主任阮文顯表示,國會預計將花費約2.5天時間審議並決定組織機構和人事工作。一旦當選,國會主席、國家主席、總理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將在國會前進行宣誓儀式。

關於立法工作,國會將審議並通過8部法律和一項決議,其中包括《戶籍法修正案》、《首都法修正案》、《信息獲取法修正案》、《信仰與宗教法修正案》,以及《公證法修正案》和相關法律的一些條款修正案。
國會還將審議《2025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執行結果補充評估報告》和2026年初幾個月的形勢;通過《2027年國會監督計劃決議》。
同時,國會將審議並通過關於2026-2030年階段五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國家五年財政計劃、公共債務借貸和償還計劃、2026-2030年階段中期公共投資計劃的決議,作為未來五年的發展導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