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多數AI內容都利用吸引注意力的主題,如跳傘的狗、自然災害、海洋怪物,甚至編造情境以抹黑職能部門的形象。
氾濫的AI低俗視頻旨在博取點擊和點贊
最近,瀏覽抖音或臉書等平臺時,不難遇到內容極其“聳人聽聞”的視頻。在一個由賬戶“T.H農場”發佈的視頻中,標題為“我的迷你麻糬貓”,畫面顯示一名女子將一隻小貓放在手掌心,用細塑料管給貓餵奶,並配有解說字幕:
“一隻只有約10釐米長的迷你小貓,我把它養在水族箱裡。體型雖小,但照顧需求相當細緻:土壤必須保持溫暖,要有大量苔蘚和輕柔水流,讓它既能玩耍又能喝水。我每天餵食三次,主要是溫牛奶和雞肉泥粥”。
在評論部分,該賬戶附上了許多產品鏈接以招攬購買。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賬戶主頁信息標註為“AI內容創作頻道、鄉村農場、娛樂”,但視頻下方完全沒有告知觀眾這是AI生成的內容。
同樣瀏覽社交媒體,阮氏秋水(胡志明市)表示:“我剛看到一個視頻,拍攝的是中部海域出現巨型怪物的場景,畫面逼真到我差點信以為真,直到看到評論警告這是AI產品”。
實際上,並非所有人都像秋水那樣清醒。對於老年人或較少接觸技術的人來說,這些視頻是一個完美的陷阱。更危險的是,許多賬戶還使用AI來剪輯、編造關於職能部門的不實情境,以煽動和抹黑。
在另一個由賬戶“T.Đ”發佈的視頻中,內容抹黑職能部門形象,但未附註說明視頻由AI生成。許多細心者發現了視頻中的異常之處,從招牌上模糊不清的無意義文字、晴天穿雨衣的交通參與者,到畫面中多次重複出現的人物,並迅速確認這是AI內容。
然而,也有不少人留下評論表達憤怒,辱罵職能部門,只因相信了一個…不真實的內容。阮氏碧女士(60歲,胡志明市)回憶道:“我看到一個視頻,一名警察站著對民眾吼叫,圖像非常清晰,聲音也很真實。我以為是真的,所以氣憤地分享給朋友,後來兒子告訴我那是電腦製作的假圖像,我才恍然大悟”。
難以估量的危害
根據Chongluadao.vn網站2026年初的報告,越南2025年在線詐騙造成的損失估計已超過6萬億越南盾。其中,使用深度偽造技術冒充親屬或稅務、公安幹部的“AI化”詐騙,已成為移動設備上最大的風險面。
該網站還預測,到2026年,深度偽造和語音克隆技術已發展到能以低成本、短時間創建近乎完美的偽造視頻和語音。因此,只需幾秒鐘的原始錄音或視頻(易於從社交媒體獲取),犯罪分子即可偽造來自親屬、同事或領導的假視頻通話;複製首席執行官聲音要求會計緊急轉賬;冒充銀行職員、公安幹部通過視頻通話增加可信度…
與《青年報》交流時,許多技術專家認為,AI生成內容的爆發正在網絡空間製造一場信息迷魂陣,真實與虛擬之間的界限變得前所未有的模糊。生成式AI技術目前已達到近乎完美模擬動作和光照的水平。
當這些內容傳播時,它們不僅停留在娛樂層面,還可能被利用來引導輿論、謀取經濟利益或實施精密詐騙行為。
更可怕的是,當前社交媒體算法優先推薦令人震驚的內容(即使是AI生成的),無意中助長了傳播怪異視頻(怪物、假自然災害)以博取點擊、獲取廣告收益的行為。用戶,尤其是老年人和對技術瞭解較少的人,很容易被AI干預的內容“牽著鼻子走”。
例如,用逼真的圖像、視頻來圖解假新聞,容易讓民眾陷入“數字困惑”狀態,不知該相信什麼,甚至對來自媒體和政府機構的官方信息也產生懷疑。特別是,不良分子可能利用老年人的輕信和技術知識缺乏,製造金融詐騙劇本或歪曲職能部門的信譽,破壞穩定秩序。
從網絡安全角度看,專家警告一種新的“犯罪經濟”。AI不再是孤立工具,而是已進入詐騙“工業化”階段。如果以前犯罪分子需要花費數小時說服受害者,現在AI聊天機器人可以24/7運行,同時與數千人互動,採用個性化劇本和虛假同情來贏得信任。
最嚴重的後果不僅是金錢損失,還有社會信任的侵蝕。當假新聞用“如真”視頻來圖解時,公眾將逐漸陷入對所有事物的懷疑狀態,包括來自媒體和政府機構的官方信息。
AI生成的“垃圾”防護盾
2025年底,河內市公安局網絡安全與高科技犯罪預防處對V.T.Đ.(河內)——YouTube頻道“老年音頻”(原名“越南奇案音頻(老年音頻)”)的管理員,處以行政處罰,因其行為“提供、分享虛假信息、不實信息、歪曲、誹謗、侮辱機構、組織信譽及個人名譽、尊嚴”。
此前,Đ.經常發佈AI生成的謀殺過程和公安破案圖像視頻。目的是吸引大量觀眾,從YouTube賺取廣告收入。例如,2025年11月6日發佈的視頻標題為“章美震驚”,內容是不存在的案件,但Đ.使用AI編寫劇本並製作,引起輿論恐慌並誤導觀眾。
面對AI“垃圾”氾濫的現狀,2026年3月正式生效的《AI法》被視為及時的“防護盾”。該法最引人注目的點之一是強制標籤內容的規定。據此,完全或部分由AI生成的圖像、音頻或視頻產品,必須清晰標註識別標籤以供觀眾知曉。
法律禁止使用AI進行欺騙、操縱人類認知行為,特別是利用弱勢群體如老年人、兒童。法律還要求社交媒體平臺有責任審查並移除具有欺詐性或違法的AI內容。
此外,2025年《網絡安全法》(自2026年7月1日生效)也禁止使用AI或新技術偽造他人視頻、圖像、語音,創建/發佈/傳播不實信息,引起輿論恐慌或侵犯名譽、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