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審查特殊機制,準備制定《特別城市法》

4月8日,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常設委員會與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各委員會舉行工作會議,聽取關於跟蹤、督促實施和具體化城市發展特殊機制決議情況的報告。

同時,會議還討論了胡志明市人民議會權限範圍內的研究、建議工作,為準備制定《特別城市法》的法律依據服務。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常務副主席阮文壽主持會議。

會議還有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副主席阮長日芳以及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各委員會、國會代表團和胡志明市人民議會辦公室的領導出席。

在會議上,胡志明市人民議會經濟預算委員會領導表示,國會關於胡志明市發展特殊機制、政策試點的決議實施工作已初步取得許多重要成果。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已頒佈多項決議,以具體化特殊機制和政策。

對於國會關於胡志明市發展特殊機制政策的第98/2023號決議,截至目前,該市已頒佈53項決議,重點在財政預算、投資、交通、環境等領域實施。

還有一些內容因法律障礙和未確保一致性而尚未實施,主要集中在國有企業股份制、收費機制、碳信用市場和車輛排放控制等領域。

對於國會關於修改、補充第98/2023號決議若干條款的第260/2025號決議,胡志明市已頒佈6項決議以具體化,涉及規劃、基礎設施發展和財政預算機制。其餘任務正在繼續推進。

胡志明市審查特殊機制,準備制定《特別城市法》

在會議上,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各委員會領導報告了跟蹤、督促特殊機制政策決議實施情況的結果,並審查了負責領域內需要具體化為法律規範的內容,以服務於組織科學研討會、徵求專家意見,為制定《特別城市法》提供建議。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常務副主席阮文壽在會議總結中要求,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各委員會根據其職能和任務,繼續審查國會和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關於城市發展特殊機制政策的決議的實施情況。

同時,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各委員會還需主動參謀建議完善機制、政策和法律框架方向,為制定《特別城市法》做出貢獻。

如《青年在線》所報道,胡志明市正在制定總結報告,制定新決議以取代政治局關於胡志明市發展方向和任務至2030年、願景至2045年的第31號決議。同時,胡志明市也獲准制定《特別城市法》草案。

此舉旨在創建更高層次的法律工具,期望繼續分權、增權,使胡志明市發展更快、更可持續,為國家整體發展做出貢獻。

專家和科學家的意見將在法律草案制定過程中被職能部門採納。預計《特別城市法》草案將於今年提交有權機關呈國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