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常设委员会与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各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议,听取关于跟踪、督促实施和具体化城市发展特殊机制决议情况的报告。
同时,会议还讨论了胡志明市人民议会权限范围内的研究、建议工作,为准备制定《特别城市法》的法律依据服务。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文寿主持会议。
会议还有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副主席阮长日芳以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国会代表团和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办公室的领导出席。
在会议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领导表示,国会关于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机制、政策试点的决议实施工作已初步取得许多重要成果。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已颁布多项决议,以具体化特殊机制和政策。
对于国会关于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机制政策的第98/2023号决议,截至目前,该市已颁布53项决议,重点在财政预算、投资、交通、环境等领域实施。
还有一些内容因法律障碍和未确保一致性而尚未实施,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收费机制、碳信用市场和车辆排放控制等领域。
对于国会关于修改、补充第98/2023号决议若干条款的第260/2025号决议,胡志明市已颁布6项决议以具体化,涉及规划、基础设施发展和财政预算机制。其余任务正在继续推进。

在会议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各委员会领导报告了跟踪、督促特殊机制政策决议实施情况的结果,并审查了负责领域内需要具体化为法律规范的内容,以服务于组织科学研讨会、征求专家意见,为制定《特别城市法》提供建议。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文寿在会议总结中要求,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各委员会根据其职能和任务,继续审查国会和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关于城市发展特殊机制政策的决议的实施情况。
同时,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各委员会还需主动参谋建议完善机制、政策和法律框架方向,为制定《特别城市法》做出贡献。
如《青年在线》所报道,胡志明市正在制定总结报告,制定新决议以取代政治局关于胡志明市发展方向和任务至2030年、愿景至2045年的第31号决议。同时,胡志明市也获准制定《特别城市法》草案。
此举旨在创建更高层次的法律工具,期望继续分权、增权,使胡志明市发展更快、更可持续,为国家整体发展做出贡献。
专家和科学家的意见将在法律草案制定过程中被职能部门采纳。预计《特别城市法》草案将于今年提交有权机关呈国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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