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此,在“超大城市多中心”合併模式的背景下,制定胡志明市總體規劃,確保統一、繼承併發揮三個地方的區域功能。
具體化任務、實施路線圖,以及各部門、行業和地方之間的分工協調,以組織制定規劃,確保質量和進度。
規劃將確定突破性發展戰略,重構發展空間,分配經濟社會功能,以優化資源,避免區域內衝突,提高投資效率和生活質量。
確保主要步驟的計劃和路線圖如下(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首先是準備制定規劃,在4月25日前成立總體規劃審查委員會。其次是完善戰略框架和初步規劃方案(與準備階段同步)——約在5月21日就戰略框架和初步規劃方案徵求市人民委員會和市委常委會的意見。
約在10月10日將徵求市委常委會、胡志明市黨委執行委員會的意見。約在10月25日根據審查委員會的結論修改和完善規劃文件。
在11月5日至20日期間提交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審議通過規劃。最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將在2026年11月底批准規劃。
根據計劃,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將主持,協調市財政局、市規劃與建築局及相關單位,實施市人民議會第88號決議中關於總體規劃制定、審查、批准程序及文件組成的內容。
市財政局是總體規劃制定活動的國家管理常設機構,負責協調相關活動。建議市人民委員會為參與的個人和單位分配責任。
市規劃與建築局是總體規劃相關內容檢查和審查的專業機構。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是總體規劃制定機構,承擔主要投資任務。
審查行業規劃以整合到胡志明市總體規劃中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各部門、委員會、行業根據計劃,繼續審查、評估所負責的行業和領域規劃。同時提出需要調整的內容,並提供數據以支持審查和制定總體規劃。
與市財政局、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及諮詢單位合作,調查、研究並提出2021-2030年階段規劃方向,展望至2050年,以整合到胡志明市總體規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