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些決定在10月5日下午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七主持的儀式上頒發。
據此,胡志明市教育培訓廳副廳長阮氏日恆被調往胡志明市市委從事幹部工作。
胡志明市司法廳副廳長阮氏芳玉被調往市委辦公廳從事幹部工作。
在儀式上,內務廳代表還公佈了調動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武志堅到胡志明市市委從事幹部工作的決定。
與此同時,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副院長範平安被接收為公務員,並獲任命為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廳副主任。

在儀式上,範黃軍也收到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關於其因個人意願不再擔任西貢大學校長的決定。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七高度評價範黃軍在城市教育行業38年的工作,並希望他繼續發揮經驗和專業能力,為學校作出貢獻。
對於接受新任務的幹部,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七建議他們儘快接觸工作,發揮專業能力和經驗,並主動了解新單位的職能和任務。
代表接受新任務的幹部,阮氏日恆感謝胡志明市領導信任並交予新任務,並表示將繼續學習、發揮經驗,以良好完成所交辦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