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9日,芹苴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張景宣簽署公文,發送至內務廳、建設廳、民用與工業投資項目管理局…以及涉及鄉鎮投資項目管理模式的相關鄉鎮人民委員會。
芹苴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指示內務廳配合並指導民用與工業投資項目管理局及相關機構、單位、地方,按照程序辦理隸屬於民用與工業投資項目管理局的28個區域投資項目(簡稱項目管理委員會)的解散手續。
同時,將職能、任務、人員、項目和經費移交至103個鄉鎮,完成時間定於4月17日前。
配合審查評估2026-2030年中期公共投資計劃中的項目規模、數量情況以及地方其他項目,依據相關規定確定項目管理委員會(作為第一類公共事業單位,保障經常性支出和投資支出)的設立標準和條件。
此外,就符合和不符合設立項目管理委員會條件的鄉鎮,向市人民委員會提出關於鄉鎮項目管理模式的相關內容建議,並按照市委常務委員會的指示執行。完成時間定於5月15日前。
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指示財政廳、建設廳指導民用與工業投資項目管理局,在區域項目管理委員會解散時,將項目、經費、資產及其他相關內容移交至鄉鎮人民委員會。
對於鄉鎮人民委員會,市領導指示其辦理從28個區域項目管理委員會移交的項目、職能、任務、人力資源的接收手續。
同時,對符合設立條件的地區,執行關於設立鄉鎮項目管理委員會的相關內容;指導鄉鎮綜合服務中心(針對不符合設立項目管理委員會條件的地區)負責完善組織機構、人員結構,確保能力與所分配項目的規模、數量相匹配,並處理來自區域項目管理委員會的項目和經費。
完成時間定於6月15日前。
區域項目管理委員會是在兩級政府運行基礎上,由原區、縣人民委員會下屬的項目管理機構改組設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