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1日,慶和省建設廳發佈信息,建議各單位、鄉、坊、房地產項目投資方以及房地產服務經營組織、企業、個人加強管理,控制和穩定房地產市場,確保慶和省地區公開、透明、安全、健康。
據建設廳稱,慶和省公安廳已就配合檢查、核查省內房地產服務經營企業、組織、個人、房地產交易平臺、房地產中介活動交換信息。
為確保控制房價和房地產穩定,防止負面情況、投機行為;房地產經營、房地產服務、房地產交易平臺、房地產中介活動按規定進行,慶和省建設廳建議各鄉、坊公安部署,配合各單位處理利用社交媒體提供、分享慶和省房地產產品虛假信息的組織、個人。
同時處理房地產交易平臺和房地產中介活動違法行為,提供不準確信息,對金融市場、信貸和房地產市場活動產生負面影響的行為。
建設廳還建議各鄉、坊人民委員會配合檢查房地產經營活動中的法律遵守情況,根據建設廳的計劃;審查並向建設廳提供各鄉、坊地區所有房地產交易平臺、房地產中介服務經營企業的信息(截至2026年4月15日);
建議慶和省文化、體育和旅遊廳派遣公務員配合建設廳處理利用社交媒體提供、分享省內房地產產品虛假信息的組織、個人。
慶和省建設廳要求省內房地產項目投資企業在未滿足法律規定條件時不得進行開盤銷售和募集資金…
公開違規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
目前,慶和省有25家房地產中介服務經營組織、企業在建設廳網站上公開註冊活動。
該廳要求未滿足規定條件(房地產交易平臺設立和註冊;房地產交易平臺活動條件)的組織、企業、個人房地產交易平臺、房地產中介服務經營自2026年4月10日起暫停活動。
個人只有在滿足2023年《房地產經營法》第61條第2款規定條件時才能從事房地產中介活動。
具體必須持有有效期的房地產中介執業證書,並且必須在合法的房地產交易平臺服務經營企業或房地產中介服務經營企業內執業。
建設廳建議各單位、地方嚴厲處理違規使用房地產中介執業證書的個人;提供違規個人信息,以便在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門戶網站和建設廳網站上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