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1日,慶和省建設廳發佈信息,建議各單位、鄉、坊、房地產項目投資者以及房地產服務經營組織、企業、個人加強管理,控制和穩定房地產市場,確保慶和省地區公開、透明、安全、健康。
據建設廳稱,慶和省公安廳已發出文件,就協調檢查、監督省內房地產服務經營企業、組織、個人、房地產交易平臺、房地產經紀人活動交換信息。
為確保控制房價和房地產穩定,防止負面情況、投機行為;房地產經營、房地產服務、房地產交易平臺、房地產經紀活動符合規定,慶和省建設廳建議各鄉、坊公安部署、配合各單位處理使用社交媒體提供、分享關於慶和省房地產產品不實信息的組織、個人。
同時處理違反法律的房地產交易平臺活動和房地產經紀活動,以及提供不準確信息、對金融市場、信貸和房地產市場活動產生負面影響的行為。
建設廳還建議各鄉、坊人民委員會配合檢查房地產經營活動中的法律遵守情況,按照建設廳的計劃;審查並向建設廳提供關於各鄉、坊地區所有房地產交易平臺、房地產經紀服務企業的信息(截至2026年4月15日);
建議慶和省文化、體育與旅遊廳派遣公務員配合建設廳處理使用社交媒體提供、分享關於省內房地產產品不實信息的組織、個人。
慶和省建設廳要求省內房地產項目投資者企業,在未滿足法律規定條件時,不得進行開盤銷售和募集資金…
公開違反規定的房地產經紀人
目前,慶和省建設廳電子門戶網站上公開了省內註冊經營的25家房地產經紀服務組織、企業。
該廳要求未滿足規定條件(設立和註冊房地產交易平臺;房地產交易平臺運營條件)的組織、企業、個人,自2026年4月10日起暫停房地產交易平臺服務、房地產經紀服務活動。
個人只有在滿足2023年《房地產經營法》第61條第2款規定條件時,方可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
具體而言,必須持有有效期的房地產經紀執業證書,並且必須在合法的房地產交易平臺服務企業或房地產經紀服務企業執業。
建設廳建議各單位、地方嚴肅處理違反規定使用房地產經紀執業證書的個人;提供違規個人信息,以便在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電子門戶網站和建設廳電子門戶網站上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