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2日,胡志明市頭頓市坊人民委員會表示,已發佈對轄區內一家麵包經營戶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此,位於頭頓市坊第13號杜喬街的麵包店店主黎阮氏冰泉(49歲),因3項違規行為被處以總計3200萬越南盾的罰款。
同時,附加處罰形式為暫停該機構全部經營活動3個月。
確定的3項違規行為包括:使用未持有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認書的直接食品加工人員;
機構負責人未持有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認書,以及經營餐飲服務但未持有符合食品安全條件的機構證書。
此外,該機構還有2項加重情節:行政違規規模較大,且行政違規涉及多人、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孕婦。
據《青年在線》報道,3月3日,多人在同一家麵包店食用麵包後,因腹痛、噁心等症狀被緊急送醫。
根據頭頓市坊衛生站的報告,截至3月11日,共有108人(包括兒童、老年人、孕婦)到頭頓市、巴地市和心英醫院就診治療。目前所有患者均已出院,健康狀況穩定。
胡志明市衛生廳的初步檢測結果顯示,51份糞便樣本中有28份(佔54.9%)沙門氏菌檢測呈陽性。這是與食品相關的常見消化道感染病原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