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芹苴市財政局的信息顯示,已向市人民委員會報告關於城市行政機構、單位重組後公共資產及辦公場所的管理與處理情況。
關於制定公共資產及辦公場所處理方案,財政局已建議市人民委員會批准芹苴市行政機構、單位重組後未使用的辦公場所及公共資產處理方案,涉及總計684處房屋與土地。
其中,回收並移交137處剩餘房屋與土地給市土地發展中心管理、使用、處理與開發。移交1處房屋與土地給財政局管理、使用,並移交546處剩餘房屋與土地給各社、坊人民委員會管理、處理。
財政局已配合組織移交63處由單位管理的房屋與土地,但市土地發展中心僅同意接收5處房屋與土地。
市土地發展中心未同意接收的原因是土地檔案缺乏足夠依據以準確確定位置、面積、地塊邊界;辦公場所與建築檔案缺乏足夠依據以確定資產現狀、價值及剩餘使用期限。
此外,與工程相關的設備、檔案缺乏足夠依據以核對、確認資產移交決定中記錄的資產剩餘價值。
芹苴市行政機構、單位重組後未使用的辦公場所及公共資產處理方案優先安排、轉換剩餘辦公場所、房屋與土地的功能,以服務於醫療、教育培訓、文化、體育及其他公共目的。
在安排辦公場所用於公共目的後仍有剩餘的,移交具有管理、開發職能的機關、單位,或組織處理、開發以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避免公共資產流失與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