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芹苴市财政局的信息显示,已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关于城市行政机构、单位重组后公共资产及办公场所的管理与处理情况。
关于制定公共资产及办公场所处理方案,财政局已建议市人民委员会批准芹苴市行政机构、单位重组后未使用的办公场所及公共资产处理方案,涉及总计684处房屋与土地。
其中,回收并移交137处剩余房屋与土地给市土地发展中心管理、使用、处理与开发。移交1处房屋与土地给财政局管理、使用,并移交546处剩余房屋与土地给各社、坊人民委员会管理、处理。
财政局已配合组织移交63处由单位管理的房屋与土地,但市土地发展中心仅同意接收5处房屋与土地。
市土地发展中心未同意接收的原因是土地档案缺乏足够依据以准确确定位置、面积、地块边界;办公场所与建筑档案缺乏足够依据以确定资产现状、价值及剩余使用期限。
此外,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档案缺乏足够依据以核对、确认资产移交决定中记录的资产剩余价值。
芹苴市行政机构、单位重组后未使用的办公场所及公共资产处理方案优先安排、转换剩余办公场所、房屋与土地的功能,以服务于医疗、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及其他公共目的。
在安排办公场所用于公共目的后仍有剩余的,移交具有管理、开发职能的机关、单位,或组织处理、开发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避免公共资产流失与浪费。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