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海防市公安局調查機構表示,已對1984年出生、居住在興安省先羅鄉執中一村的陳忠慶和1991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阮秉謙鄉6村的阮文派立案偵查並暫時拘留,以調查敲詐勒索財產行為。
此前,大約在2025年4月,1976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先朗鄉羅村的段文堅正在先朗縣起義鄉安子村為養雞場填土墊高地基時,阮文派和陳忠慶前來介紹自己是“法律記者”。
慶和派說堅先生購買土地進行填土是非法的。隨後慶先生記下了堅先生的手機號碼。
2025年12月29日下午,堅先生正在安子村時,他的兒子段春英(1998年出生)在為住在先朗鄉安子村的黃先生租用填土時打電話說,有兩個人到工作地點找堅先生。
堅先生回到黃先生家時,遇到派和慶乘坐白色汽車前來。隨後,慶和派繼續對堅先生說,將填土運走是違法的。
由於擔心慶和派向地方政府報告並沒收挖掘機,堅先生進入黃先生家借了300萬越南盾交給慶先生。
然而,慶先生要求支付600萬越南盾。堅先生說還沒借到錢,所以約定幾天後慶和派再來時再支付剩餘部分。
2025年12月31日,慶和派來到堅先生的養雞場,並打電話叫堅先生回來。
在堅先生家,安女士(堅先生的妻子)給了慶先生300萬越南盾。慶先生接過錢放進了褲袋。
安女士給錢時,楊文杜先生用手機錄下了視頻。隨後杜先生將視頻上傳到社交媒體,反映了派和慶的行為。
根據案件材料,3月10日,海防市公安局調查機構已對敲詐勒索財產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至4月14日,調查機構已對陳忠慶和阮文派執行逮捕令,暫時拘留以繼續調查,並按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