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壽省公安對富明Vina環境公司相關案件立案偵查

在越南富壽省人民委員會10月8日上午舉行的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富壽省公安廳代表初步通報了政府監察總署有關站坦鄉富明Vina環境有限公司建議的處理結果。

據此,在收到政府監察總署的結論後,省公安廳已受理並核實該案。

“截至目前,富壽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依法對該案立案偵查。

目前案件正處於調查階段,省公安廳將在有正式結論後向新聞媒體提供信息。”——富壽省公安廳代表表示。

據《青年報》報道,9月18日,政府監察總署公開了對富明Vina環境有限公司(專門處理工業廢棄物和醫療廢棄物)遵守法律情況的監察結論,該公司總經理為阮氏翠花。

根據該企業的報告,從2023年至2026年3月底,富明Vina已接收並處理近199300噸廢棄物,其中約86500噸為危險廢棄物,佔比超過43%。該公司2023至2025年三年的總營收約為5840億越南盾。

在監察過程中,政府監察總署發現富明Vina公司在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理活動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非法傾倒超過12000噸廢棄物

根據監察結論,富明Vina與德明魁運輸貿易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合同,租用運輸車輛。

在近一年時間裡,德明魁公司執行了533車次,將超過12300噸廢棄物從位於站坦鄉的富明Vina工廠運出,非法傾倒在河內市和富壽省境內。

政府監察總署認定,上述行為具有造成環境汙染罪的跡象。

在核查富明Vina與富壽廢棄物處理股份公司之間的移交過程中,政府監察總署還查明瞭另一大批廢棄物的去向。

從2023年至2026年6月25日,富明Vina與該公司簽訂了4份合同,運輸和處理焚燒爐灰渣及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

根據富明Vina提供的賬簿、憑證和資料,移交總量約為10583噸。

然而,監察結果顯示,這批廢棄物主要從富明Vina工廠2號車間(存放危險廢棄物的場所)運至富壽廢棄物處理股份公司下屬的站坦廢棄物處理企業垃圾場。

結論指出,填埋單元樣本分析結果顯示,總礦物油含量超過環境技術規範規定的危險廢棄物限值。

根據相關材料、鑑定和核實結果,政府監察總署認定上述行為具有造成環境汙染罪的跡象。

越南富壽省公安對富明Vina環境公司相關案件立案偵查

監察結論還指出了與危險廢棄物管理和處理有關的一組行為。

據此,富明Vina將約118噸危險廢棄物違規排放到環境中。此外,一輛汽車運輸了從57個廢棄物產生源接收的約1042噸廢棄物,其中超過573噸為危險廢棄物,卻未按規定運回富明Vina工廠處理。

上述兩組廢棄物的總量約為1160噸,其中超過691噸為危險廢棄物。

政府監察總署認定,該行為具有違反危險廢棄物管理規定罪的跡象。

兩套會計軟件,賬外資金超過84億越南盾

政府監察總署不僅發現廢棄物管理和處理方面的違規行為,還指出富明Vina在會計、財務和稅務方面存在違規跡象。

在2026年7月6日檢查時,該企業同時使用兩套會計軟件。

經檢查,政府監察總署認定富明Vina在MISA軟件之外存放了超過84億越南盾的現金,具有違反會計規定罪和逃稅罪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