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坊公安罰款並強制亂扔垃圾者清理

4月15日下午,平政坊公安(胡志明市公安)已向T.V.L.先生(居住在平政坊)發出罰款決定,金額為75萬越南盾,並強制他清理亂扔的垃圾。

在平政坊的南李橋區域,平政坊公安代表監督T.V.L.先生清理他在這裡亂扔的垃圾部分。此外,平政坊公安代表和坊治安保衛力量也參與清理橋下區域的積存垃圾。

據平政坊公安稱,南李橋連接兩個坊的地界,包括平政坊和福隆坊。

橋下區域較為隱蔽,因此成為附近兩個坊居民隨手丟棄生活垃圾的地點。為此,平政坊公安已組織巡邏、監督並處理在該區域偷偷扔垃圾的情況。

4月15日上午,區域警察巡邏時當場發現T.V.L.先生在此丟棄生活垃圾,因此製作違規記錄併發出罰款決定,金額為75萬越南盾,針對違規行為:“在圍牆及鄰近保護區域丟棄垃圾或其他任何物品”(根據第282/2025號法令規定,罰款金額為50萬至100萬越南盾)。

平政坊在安富-安慶都市區組織清理垃圾,要求投資方將基礎設施移交給坊管理

關於《青年在線》反映的安富-安慶都市區垃圾氾濫情況(平政坊:價值數十億美元的都市區垃圾氾濫超過20年未移交基礎設施,4月13日),4月15日,平政坊人民委員會表示已組織清理垃圾,清潔反映的區域。

坊領導表示,在2026年春節前,已要求安富-安慶都市區項目投資方暫時將都市區內的基礎設施移交給坊,以便進行管理、維護和清潔工作,但此事尚未完成。

“目前坊繼續要求投資方將基礎設施移交給坊管理,並約束投資方必須採取措施確保都市區居民的環境衛生……”,坊領導表示。

4月15日下午,《青年在線》記錄到,安富-安慶都市區一些亂扔垃圾的區域已由平政坊組織清理和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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