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和副校長因虛報慈善午餐補助款被紀律處分

4月16日,廣治省金田鄉黨委書記丁氏青玄確認,該鄉黨委檢查委員會剛剛決定對高氏慧和丁氏祥宣——化山幼兒園的校長和副校長——因虛報一項慈善項目的午餐補助款行為進行紀律處分。

據此,慧女士受到警告處分;宣女士受到嚴重警告處分。

此前,金田鄉黨委檢查委員會收到舉報信,因此對化山幼兒園領導班子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化山幼兒園虛報了午餐兒童數量以騙取慈善款項。

據此,從2023-2024學年起,明化縣(舊)教育與培訓局和廣平省(舊)公安局將“兒童午餐”項目連接到化山幼兒園。具體來說,該幼兒園的學齡前兒童每天獲得價值15,000越南盾的午餐補助。

餐費通過項目轉賬到明化縣(舊)農業銀行開設的學校賬戶。

然而,慧女士直接指示負責班級的教師列出未上學、未參加“兒童午餐”慈善項目午餐的學生名單,並提交給宣女士彙總。

這兩人編制併發送給餐費贊助商的名單中包含了未上學、未在學校吃午餐的兒童,以領取款項。

從2024年12月到2025年5月,金田鄉黨委檢查委員會確認,因記錄未吃午餐兒童而虛報的金額為22,965,000越南盾。

被發現後,宣女士將上述款項退還到慈善基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