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青年在線》報道,讀者Đ.H.表示,在武文傑路(舊第六郡)及其他一些地區,當客戶進入貨運站寄送貨物後離開時,有人會收取15,000越南盾、20,000越南盾/次的摩托車費用,而對於汽車則收取60,000越南盾、70,000越南盾/次。
讀者Đ.H.認為,這種做法不合理,讓前來寄送貨物的人感到不滿,尤其是在收費時沒有提供票據的情況下。“請問地方政府是否知曉此事?這些收費人員是誰,是否有許可證?”,讀者Đ.H.提出疑問。
《青年在線》於2026年4月在武文傑路(舊第六郡第一坊,現為平仙坊)的一家貨運站觀察到,一名男子對每輛進入寄送貨物的摩托車收取15,000越南盾。
這名男子表示,這筆費用是貨運站費,而非貨物運輸費。“運費是另一回事,進入這裡的本田摩托車貨運站費是15,000越南盾”,他說道。
當被問及票據時,該男子拿出一張紙,上面寫有寄送日期、收件人姓名、15,000越南盾的貨運站費,並蓋有一個方形印章,包含貨運站名稱、地址和電話號碼。
在同一家貨運站,一名騎摩托車載貨前來寄送的人離開後,向收費人員支付了15,000越南盾。當被問及是否收到票據時,他表示:“沒有,貨運站很少提供票據。”

在武文傑路(平仙坊,距離上述貨運站幾百米)的另一地點,一名男子對每輛進入寄送貨物的摩托車收取20,000越南盾,並表示這是“場地費”,沒有票據。
“我現在只是支付場地費,其他事情我不需要知道,只管支付,票據沒有,摩托車沒有”,他說道。
與此同時,一名駕駛卡車載貨來到此地的男性司機表示,他支付了70,000越南盾,並且只在要求時才收到收據。據觀察,司機收到的收據僅寫有“卡車貨運站費……”及70,000越南盾的金額,沒有其他信息。
《青年在線》記者於4月16日就上述內容向平仙坊人民議會和人民委員會辦公室代表反映,對方表示將向坊領導報告,並在核實結果後提供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