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第六高速公路交警隊(公安部交警總局)根據第336/2025號法令,對進出口與建設股份總公司V.N處以罰款,原因是其在運營道路上施工時未安排交通警示人員。

胡志明市-隆城高速公路擴建承包商被罰款

此前,該路段監控攝像頭記錄到承包商的混凝土攪拌車從施工區域開口處駛上高速公路,沒有人員引導,而該路段車流量很大。企業代表隨後承認失誤,並承諾不再重犯。

根據規定,施工單位必須在危險位置、工地出入口安排身穿反光背心、頭戴安全帽、手持信號棒的警示人員,以確保安全並避免造成擁堵。

胡志明市-隆城高速公路擴建承包商被罰款

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擴建項目,從二環路至邊和-頭頓高速公路交匯處,全長21公里,於2025年8月動工。該路段將從4車道升級至8-10車道,在連接胡志明市門戶與隆城機場方面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