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20萬美元'保釋',前海關官員還索要40萬美元

4月16日,河內市人民法院開庭初審審理潘廷軍(52歲,前海關反走私調查分局幹部)和黃氏花(48歲,河內市歐演鄉居民)涉嫌詐騙侵佔財產罪。

前海關官員名軍和花女士被指控實施交易,收取20萬美元(約合超過50億越南盾)以’保釋’一名總經理。

案件卷宗顯示,富明維納公司總經理黎文光被河內市公安局起訴嫌疑人,拘留調查涉及危險廢物管理和發票買賣的違規行為。

根據起訴書,在丈夫被拘留於第一拘留所期間,黃氏瓊容(其妻子)擔心黎文光是企業經營者,是家庭支柱。通過熟人介紹,她找到黃氏花請求’照顧’讓丈夫獲得保釋。

黃氏花向瓊容女士介紹說有朋友潘廷軍在海關反走私調查分局工作,可以幫忙。

隨後瓊容女士在花女士的藥店裡見到了名為軍的海關幹部。在會面中,軍說申請保釋’非常困難,費用高昂’,要求她先給錢以’處理工作’。

信任之下,在上述會面幾天後,瓊容女士帶著裝在印有某銀行名稱袋子裡的50億越南盾來到第一拘留所區域。在這裡,瓊容女士將裝有50億的袋子遞上了花女士的雷克薩斯570汽車,起訴書稱。

黃氏花與瓊容女士商議將越南盾兌換成美元以湊足20萬美元。因此瓊容女士又給了花女士約2億越南盾,但不記得給錢的地點和日期。

根據起訴書,花女士已將上述款項交給潘廷軍以’保釋’瓊容女士的丈夫。

軍隨後在保釋申請書上簽字,與黎公慶(黎文光的親生父親)一起關於擔保以申請嫌疑人保釋。

幾天後,軍繼續叫瓊容女士到花女士的藥店,通知已’預付’全部20萬美元請人’保釋’。然而軍通知為瓊容女士丈夫辦理保釋的費用增加到60萬美元,因為必須請’一群人’但沒有明確說明是誰,起訴書稱。

看到金額太大,瓊容女士拒絕,要求軍歸還之前已給的款項。然而軍表示’已經花錢請了一些人所以尚未收回’,根據檢察院的起訴書。

從此時起,軍設法迴避,逐漸切斷聯繫。多次索要款項未果,瓊容女士已向公安機關提交舉報信。

調查過程確定收到錢後,軍曾瞭解一些關係以申請瓊容女士丈夫的保釋但未成功,所以保留了錢。

隨後前海關官員請一名男子(身份、來歷不明)騎摩托車到瓊容女士家歸還15萬美元,相當於近39.4億越南盾。

與軍先生交涉請求為丈夫保釋的過程已被瓊容女士錄音並提交給調查機關。鑑定結論顯示錄音文件內容符合被告軍和花收取20萬美元以為瓊容女士丈夫申請保釋的事實。

今天,在審訊過程中,審判委員會認為有一些情節在法庭上無法澄清,因此決定推遲庭審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