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8日,乂安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構的信息顯示,該單位已對案件提起訴訟,起訴嫌疑人阮文忠(34歲,居住在寧平省黎湖坊),以調查其違反瀕危、珍貴動物保護規定的行為。
根據案件檔案,2026年2月初,通過掌握地方情況和社交媒體上的群組、賬戶,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6處第4公路交通警察隊與演州縣公安配合,發現一些人利用社交媒體買賣、運輸瀕危、珍貴動物。
公安機構確認忠是上述團伙的頭目。
專案組於3月21日收到消息,忠駕駛客車進入同奈省,收集大量野生動物、瀕危、珍貴動物,然後運往北部邊境地區銷售。

3月22日上午約7時,在乂安省明潮縣演州-拜沃高速公路收費站交匯處,公安力量逮捕了忠和司機裴克T.(46歲,居住在清化省新民坊),當時他們正駕駛客車運載野生動物。
檢查車輛後,職能部門沒收了40個塑料籠,內裝14只犀鳥(瀕危物種)、16只水獺(屬於IB組)和181只猴子(屬於IIB組)。
公安機構正在澄清T.先生在案件中的作用,並繼續擴大調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