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殺害妻子家三人的案件,4月21日,多樂省人民法院開庭初審,宣判被告阮南大順(38歲,居住於多樂省Ea Kao坊)犯殺人罪判處死刑,犯搶劫財產罪判處9年徒刑,犯非法使用軍用武器罪判處6年徒刑。綜合刑罰,阮南大順被宣判死刑。
審判委員會認定被告的行為特別嚴重,具有流氓性質,連續針對同一家庭的多個受害者實施,其中包括未成年人。作案後,被告還有搶劫財產以逃跑的行為,表現出藐視法律,因此需要適用最高刑罰。
根據起訴書,2022年,順與阮氏金H.結婚。共同生活期間因順吸毒、不務正業而產生矛盾。擔心影響孩子,陳氏D.(H.的母親)將女兒和兩個外孫帶回自己在多樂省Thành Nhất坊的家中生活。
2025年9月12日晚,吸毒後,順產生殺害妻子全家的念頭,認為被阻止、受到惡劣對待。被告準備了一把錘子和一把菜刀,放入背包後乘車到D.女士家區域,等待作案時機。
大約9月13日凌晨,當裴友N.(H.的弟弟)剛打開門時,順立即衝入,用錘子連續多次攻擊頭部區域,導致受害者當場死亡。聽到喊聲,H.和D.女士跑出時繼續被順用刀攻擊殺害。
隨後順進入臥室,用刀多次刺傷外孫T.T.P.(13歲,H.的親生子女)。儘管重傷,P.仍及時爬牆,跑到鄰居家求救並被送醫搶救,倖免於難。對於外孫M.(3歲,共同子女),順未下手。
作案後,順顯得冷靜,用水沖洗血跡,將受害者屍體拖入客廳,蓋上毯子。隨後被告翻找拿走約600萬越南盾和D.女士的一部手機後離開現場。
在逃跑過程中,順繼續用刀威脅一名過路婦女,搶劫摩托車及財產以移動。大約同日10時,多樂省公安已在5月19日路區域(多樂省Ea Kao坊)逮捕被告。
法醫鑑定結論確認包括H.、D.女士和N.在內的受害者因多處傷口、急性失血和循環衰竭死亡。



